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人事 > 劳动仲裁>>入职不满一个月离职是否能拿到工资?
入职不满一个月离职是否能拿到工资?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当代社会,在我们的世界生活中如果进入工作岗位后,需要认真的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当然有时候会发生一些事情导致在职场上工作得并不愉快,因此很多人入职不满一个月就会选择离职,那么入职不满一个月离职是否能拿到工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入职...

  当代社会,在我们的世界生活中如果进入工作岗位后,需要认真的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当然有时候会发生一些事情导致在职场上工作得并不愉快,因此很多人入职不满一个月就会选择离职,那么入职不满一个月离职是否能拿到工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入职不满一个月离职是否能拿到工资?
入职半个月,未签订合同,正常的辞职是可以拿到工资的,不支付工资用人单位违法。法律问题:公司在员工入职之后多久必须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律师呼叫中心邀请东莞律师为您解答本问题) 文律师:一个月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不能解除劳动关系的。 陈律师: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 相关知识——劳动合同的特征 劳动合同除了具有合同的共同特征外,还有自己独有的下列特征: (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双方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具有支配与被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 (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没有只享受劳动权利而不履行劳动义务的,也没有只履行劳动义务而不享受劳动权利的。一方的劳动权利是另一方的劳动义务,反之亦然。 (3)、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 (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条款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成立。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给付劳动报酬,不能无偿使用劳动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享有一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5)、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 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社会保险条款,同时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有关福利待遇条款,而这些条款往往涉及第三人物质利益待遇。
二、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首先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必须要提醒您的是如果劳动者入职的话需要签订劳动合同这样可以充分的保障自己的利益。其次就是其实是入职不满一个月离职也是可以拿到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是违法的。



入职不满一个月离职是否能拿到工资?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到公证处公正一下可以吗?
·开摩托车抢夺中撞人重伤怎么
·协保人员与新单位签订劳务合同内含指定项目
·你好,我是定州农村的26日在定州通往深泽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我的长安双排小货车与一辆私家报
·求助,公司拖欠我们三月工资
·只付了首付,一直没有做按揭,开发商没有给购房合同,这样的房子可以退吗?
·2018年5月20日我发现妻子与别人有外遇,在她家人和我家人
·您好,我2016月份入职 2017月份离职 期间一直没有签劳动
·关于理赔资金分配继承权,爸爸因多天下雨
·存折挂失当天能取出来
·今天我的xx行卡无故被xx电商工扣转走9000块钱,我要怎么找回来我的钱
·什么样子的算是故意不完成教育计划
·您好任律师,我想咨询您一个问题,我是开彩票站的有一个彩民欠我
·官司打完了 法院执行了几年 钱几年还没要回来
·转水果店没十天没签合同,现在市场叫拆迁,钱被骗了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此路为双向两车道,中间为黄色虚线,限0。今早上班时A车在我前方

■ 相关内容
·劳动合同的管理方法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这是法律规定,用工不签订劳动合同,首先追究的是用人单位的违法责任,如果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一般都是由单位提供格式文本,法律规定的条款必不可少,确定的权利和和义务应尽可能具体,合同条款不要产生歧义,因为根据合......


·海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是怎样的
      海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是怎样的工程队在建造房屋、桥梁等时都会对工程进行预算定额,有了好的预算定额对工程质量以及工程的造价、成本都有很大的好处,如果在海南省进行工程建筑施工,那么海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是怎样进行的?下面由我们为您进行相关的内容介绍。海南省建筑工......


·受到意外伤害童工维权依据都有哪些?
      虽然童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不具备法律效力,但是童工都是未成年人其权利仍受法律的保护,任何个人或单位都不得侵犯他们的权益。也就是说如果童工在工作过程中受到意外伤害的,可向用人单位所要经济上的赔偿。那么受到意外伤害童工的维权依据都有哪些呢??一、受伤害童工......


·工程项目合作协议的范本
      工程项目合作协议的范本怎么写在日常生产生活中,有些比较大的工程项目在建筑施工时,可以有多方进行合作来完成。那么,建设工程项目的合作,由于是多方介入,为了保障彼此的利益和工程的质量,双方需要签订合同,依据合同内容进行施工。工程项目合作协议的范本怎么写,我们将对......


·战时拒绝军事征用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战时拒绝军事征用罪,是指在战时情况下,公民对国家、政府和武装力量征用其所属的房屋、车辆、场地等作战所需的物资,能够提供而拒绝提供,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军事征用管理制度。在战争期间,国家和武装部队根据需要,对单位和公民个......

·打离婚官司的费用通常是多少
      一般夫妻在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才会通过诉讼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而这也就是打离婚官司。在这个过程中,除了要求提起诉讼的一方提供相应材料外,同时也要支付一定的费用。那打离婚官司的费用通常是多少?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打离婚官司的费用通常是多少诉讼离婚费用是......

·驰名商标中相关公众的含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相关公众对商标的知晓程度;(二)….…..;这里所说的“相关”,是指“公众”之间相互存在着某种客观的联系,或者“公众”之间因某种客观存在的行为而发生了某种特定的双方或多方的关系。这里所说......

·什么是确有悔改表现或立功表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方面的情形:一、认罪服法;二、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三、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四、积极参加劳动,完成生产任务。确有立功表现是具有下列情形......

·交通事故的调解期限为多久?
      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2条规定,损害赔偿调解的期限为30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15日。  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致残的从定残之日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

·尘肺病的工伤认定流程是怎样的?
      有的职业在工作的过程中,时间久了可能会得尘肺病,比如教师经常使用粉笔,粉刷工粉刷等等,那么在工作过程中得了尘肺病如果可以进行工伤认定的话,那么尘肺病的工伤认定流程是怎样的呢?今天跟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尘肺病的工伤认定流程是怎样的一、法律规定的职业病包括哪些......

·拘传与传唤的区别?
      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没有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的方法,乃诸项强制措施中之最轻微者。而传唤则是一种侦查手段,是指侦查机关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接到传唤通知书后按照指定时间、地点自行到案接受讯问的诉讼行为......

·知识产权收益离婚时如何分割?
      知识产权的所有人原则上应当是智力成果的创造人,故婚姻法应当明确知识产权归创作方所有。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知识产权,考虑到系在婚姻存续期间以家庭整体投入换取的个人权利,其收益应当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该收益包括既得权和期待权。1、知识产权的特殊性决定了在离婚......

·工伤鉴定8级赔偿标准2023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将工伤鉴定的等级程度和不同程度的赔偿金额进行划分,这是很有必要的。这样做才能够保证工伤赔偿金额是公平公正的,轻伤和重伤的赔偿金额肯定会存在着较大的差异。而且在我国的工伤鉴定等级当中,如果说鉴定程度是八级的话,这也是属于比较轻微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工伤......

·未收到签好的合同生效吗?
      未收到签好的合同生效吗?未收到签好的合同生效吗未收到签好的合同是生效的。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其中,合同的成立,是指双方当事人依照有关法律对合同的内容和条款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合同成立的判断依据是承诺是否生效。而合同生效,是指合......

 
南京劳动仲裁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到公证处公正一下可以吗?
·开摩托车抢夺中撞人重伤怎么
·协保人员与新单位签订劳务合同内含指定项目
·你好,我是定州农村的26日在定州通往深泽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我的长安双排小货车与一辆私家报
·求助,公司拖欠我们三月工资
·只付了首付,一直没有做按揭,开发商没有给购房合同,这样的房子可以退吗?
·2018年5月20日我发现妻子与别人有外遇,在她家人和我家人
·您好,我2016月份入职 2017月份离职 期间一直没有签劳动
·关于理赔资金分配继承权,爸爸因多天下雨
·存折挂失当天能取出来
·今天我的xx行卡无故被xx电商工扣转走9000块钱,我要怎么找回来我的钱
·什么样子的算是故意不完成教育计划
·您好任律师,我想咨询您一个问题,我是开彩票站的有一个彩民欠我
·官司打完了 法院执行了几年 钱几年还没要回来
·转水果店没十天没签合同,现在市场叫拆迁,钱被骗了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此路为双向两车道,中间为黄色虚线,限0。今早上班时A车在我前方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