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人事 > 劳动仲裁>>随着棚户区改造、旧城改造、市政工程开发等城市规划建设的不断推
随着棚户区改造、旧城改造、市政工程开发等城市规划建设的不断推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随着棚户区改造、旧城改造、市政工程开发等城市规划建设的不断推进,许多地方都面临着拆迁重建的局面,随之而来的就是拆迁户的安置问题,为了保证拆迁户的合法权益,国家就安置房的建设管理专门制定了政策法规,那么,关于安置房法律法规有哪些呢?一、安置房的种类根据相关法规...

  随着棚户区改造、旧城改造、市政工程开发等城市规划建设的不断推进,许多地方都面临着拆迁重建的局面,随之而来的就是拆迁户的安置问题,为了保证拆迁户的合法权益,国家就安置房的建设管理专门制定了政策法规,那么,关于安置房法律法规有哪些呢?

一、安置房的种类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会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

二、安置房的建设条件

1、符合设计规范;

2、每套房屋面积不低于45平方米;

3、要符合国家安全和技术标准,具体说要有房屋验收合格证,所有的证照应齐全,从修建到竣工都必须达到安全标准。

安置房一般不是一平方换一平方,一般都是按照1:1.1或者1:1.5的比例进行换算的,具体的是可以进行协商的。

其实,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地方政府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但如果拆迁安置房取得房权,并且没有规定限制对外出售,或者限制转让的期限已满,这样的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没什么区别,这样的安置房可以买卖。

三、安置房的入市销售

很多人购买安置房时看重产权转让和价格,却忘了关注该安置房的销售本身是否合法?其实,安置房能否销售要依具体情况来定。

严格意义上,不能转让的房屋包括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以及权属有争议的和法律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安置房主要有几种情况,如果拆迁前这房子就是业主自有房,安置房办出的产权证也是业主的,拿到产权证后就可以交易,但除了正常的房屋交易税外,还需要交纳一份土地出让金。对于没有产权证房屋就出售,按照《房地产管理办法》视为非法,但土地房产局不参与裁定。

如果拆迁前这房子是公房,住户是租住的,该房就不能转让;如果是公房,业主已向单位购买,而且安置房的产权证上是业主本人名字,就可以转让,但也需要额外交纳土地出让金。

预约销售因为没有看到产权证,购买时的房屋情况不能只听业主一面之词。如果买到的安置房其实是公房,虽然购买程序合法,还是被判无效。

签订预约合同时,要到土地房产局核实该安置房的性质,转让是否合法。如果业主已婚一定要夫妻双方都签字,或者得到另一方同意转让的授权书,业主未结婚的要请其出示未婚证明。

安置房根据拆迁原由是政府工程还是房地产开发分为两类,安置房的标准必须符合建设规范,面积不得小于45平方米,同时,只有取得了房屋权属证书、产权清晰、补交了土地出让金的合法安置房才能对外销售,否则均为无效行为。


随着棚户区改造、旧城改造、市政工程开发等城市规划建设的不断推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你好,我昨天在网上申请了一比贷款,可是都写了身份证号码还有地址,而是钱没有给我带过来,他就要叫我给他
·我是1990年11月参加工作,养老保险已满15年医疗保险实际缴费7年,能办因病退
·外公外婆去世,名下的耕地使用权还有8年,母亲本村人,想继续使
·我在家禽服务部交了四千元钱买鸡苗,他们说我交的违约款,
·经常有车违规停车在我们店门口报警也没看到来处san
·请问仲裁申请需要哪些资料
·关于组织卖淫罪“情节严重”的权威司法解释
·请各位律师帮帮忙
·四处散播个人私生活隐私应判何罪?
·有人欠我钱。欠条写好2019年7月20号之前付清。到现在一直
·你好,我咨询一下,运输*罪
·信用贷款100万左右。还不起夫妻俩要不要坐牢
·国有企业领导签字的调休单,他事后已具体情况不清楚,想不承认,
·学生在校摔伤住院,医院要求开证明证明学校有责任,为什么。如何面san
·弟弟犯传销罪被拘留在南京市玄武区看守所,是南京警察从老家带去
·延迟发工资可达多长时间,延迟发工资可达多长时间我单位有规定学生欠费到期未还款的需

■ 相关内容
·在企业中,薪酬福利是每个员工都非常关注的问题,企业薪酬福利的
      在企业中,薪酬福利是每个员工都非常关注的问题,企业薪酬福利的发放方式也是提升员工满意度的关键因素。一个企业的生存发展也和员工的满意度息息相关。那么什么是薪酬福利,薪酬福利包括哪些内容,影响薪酬福利的内在因素主要有哪些,我们将一一为您进行解答。一、薪酬福利的含......


·对于很多在外打工的年轻人来说,在租房的自己人生地不熟,所以会
      对于很多在外打工的年轻人来说,在租房的自己人生地不熟,所以会选择房屋出租公司来为自己找一定的房源。但是对于房屋出租公司来说,自己在给别人介绍房源的时候,也一定要注意一些相关事项,这样才能避免产生一些不必要的纠纷。下面是针对,南京房屋出租公司的注意事项是什么的介......


·我国装饰工程质保内容有哪些
      我国装饰工程质保内容有哪些?现在搬新家之后,最让人操心的就是装修的问题了。装修的好坏会直接影响到我们的房屋是否美观。同时也会对我们的居住的舒适度有很大很大的影响。如果装修不好,就会随时会有这样那样生活中的小问题出现。比如地板开裂,水管漏水,墙面脱漆等等,这些看......


·建筑工程施工组织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组织管理合同管理可以为其他工作提供帮助和参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它加强了建筑工程施工组织管理与管理,有利于加强建筑施工工程建设质量的控制。那么建筑工程施工组织管理的内容是什么?下面请您阅读。一、建筑工程施工组织与管理的重要性......


·私营保险公司会破产清算吗?
      私营保险公司会破产清算吗?一、私营保险公司会破产清算私营企业破产清算主要包括破产案件受理费、职权调查费、公告费、送达费、法院登记申报债权的费用、法院召集债权人会议的费用、证据保全费用、财产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勘验费用,以及法院认为应由债务人财产支付的其他诉讼......

·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我国的法定离婚方式有两种,包括了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其中不同的离婚方式不仅需要满足的条件不同,另外需要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也是不一样的。那到底夫妻离婚需要什么材料呢?我们将区分两种不同的离婚方式,为您详细解答这个问题。(一)如何协议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协议离婚的......

·如何构成敲诈勒索罪?
      司法实务中,判定一个行为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犯罪,则需要看该行为是否满足法律对敲诈勒索犯罪的构成要件规定。因此,首先需要知道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都有哪些内容,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各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

·房产居间合同违约责任是否应承担相关责任
      房产居间合同违约责任是否应承担相关责任一、居间合同解除后是否应对中介承担违约责任居间合同中一般约定如由于一方违约或双方协议解除居间合同,则应赔偿中介受到的损失即佣金的损失,一般以房屋总价2%来计算。实务中有不少案例是由此引起。但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到以下因素:......

·深圳交通罚款滞纳金具体怎么计算
      深圳交通罚款滞纳金具体怎么计算一、深圳交通罚款滞纳金具体怎么计算?《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简称105号令)将从2009-4-1开始正式实施。备受关注的天价滞纳金问题也有了最新进展。昨日,深圳市交警局对公安部的新规定进行了解读,其中4月1日前产生的滞纳金也将不能超过......

·职务侵占罪量刑起点是怎么规定的
      构成职务侵占罪,要求行为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且精神正常,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故意,并且利用了自己的职权实施了相关的非法占有行为。那要是确认构成职务侵占罪如何处罚呢?职务侵占罪量刑起点是怎么规定的?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职务侵......

·公司注册资金多少有什么区别
      公司注册资金多少有什么区别一、公司注册资金多少有什么区别一般来说区别不大,公司注册需要满足最低注册资金要求即可,而改革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没有最低限额。目前,在我国要想取得金融机构贷款,要求公司有一定的自有资金,金融机构判定公司自有资金的一个标准就是看公司的......

·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广东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是目前发生频率最高的一类人身损害案件,那么发生交通事故以后怎么办呢?广东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又是怎么样的?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帮助您解决这方面的法律问题。一、广东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一)现场勘查1、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什么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什么责任?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的一种呢主要形式,一些规模比较小的公司都是该类公司。按照公司法规定,成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要在两人以上、五十人以下。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有很多,包括实物出资、货币出资等。那么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什么责任?下面......

·新公司法对公司设立的影响包括哪些?
      新公司法对公司设立的影响包括哪些?当代社会,您都十分清楚的一件事情就是公司如果想要设立的话肯定需要经过一系列的法律程序,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新公司法的事你也肯定会对公司产生一定的影响,那么新公司法对公司设立的影响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

 
南京劳动仲裁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你好,我昨天在网上申请了一比贷款,可是都写了身份证号码还有地址,而是钱没有给我带过来,他就要叫我给他
·我是1990年11月参加工作,养老保险已满15年医疗保险实际缴费7年,能办因病退
·外公外婆去世,名下的耕地使用权还有8年,母亲本村人,想继续使
·我在家禽服务部交了四千元钱买鸡苗,他们说我交的违约款,
·经常有车违规停车在我们店门口报警也没看到来处san
·请问仲裁申请需要哪些资料
·关于组织卖淫罪“情节严重”的权威司法解释
·请各位律师帮帮忙
·四处散播个人私生活隐私应判何罪?
·有人欠我钱。欠条写好2019年7月20号之前付清。到现在一直
·你好,我咨询一下,运输*罪
·信用贷款100万左右。还不起夫妻俩要不要坐牢
·国有企业领导签字的调休单,他事后已具体情况不清楚,想不承认,
·学生在校摔伤住院,医院要求开证明证明学校有责任,为什么。如何面san
·弟弟犯传销罪被拘留在南京市玄武区看守所,是南京警察从老家带去
·延迟发工资可达多长时间,延迟发工资可达多长时间我单位有规定学生欠费到期未还款的需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