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网站首页
咨询中心
服务领域
律师团队
法律顾问
私人律师
法律知识
成功案例
联系我们
·
首页
>
律师快报
婚前隐瞒了精神病离婚案件代理词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本律师受林某某的委托,事务所的指派,担任林某某与余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一审特别权限诉讼代理人。现对本案的本诉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www.njlawyer.cn
。双方感情已破裂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南京律师网
。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南京律师网
。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南京律师网
。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与他人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南京律师网
。
10.一方好逸恶劳、有吸毒、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南京律师网
。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一方有家庭暴力行为的。
15.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双方感情没破裂。
第一,双方还在同居,已尽到家庭义务
南京律师网
。
原告的诉讼请求应当予以支持
南京律师网
。以上代理意见,希望贵合议庭在合议时给予充分考虑
代理人:
年 月 日。
上一篇:
拖欠货款案件民事起诉状
下一篇:
敲诈勒索案案件辩护词
事发地:
*
<--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
*
<--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
在微信开*博从中抽利,背抓现关在海安县二里村看守所,是这个月
在微信开*博从中抽利,背抓现关在海安县二里村看守所,是这个月9号抓的,家人什么时侯可以去探视吗?...
·
跟我老公已经没有任何感情了,已经三年没有在一起了,准备起诉离
跟我老公已经没有任何感情了,已经三年没有在一起了,准备起诉离婚,不知道怎么办...
·
快递员在不知道的情况下邮寄x支61把,铅*1900个(这些都没有邮出去)会判多s
快递员在不知道的情况下邮寄x支61把,铅*1900个(这些都没有邮出去)会判多divclass="w990mamt20...
·
我是云南省耿马县民政局登记结婚证过,担他死了我民政局没有注销
我是云南省耿马县民政局登记结婚证过,担他死了我民政局没有注销婚姻状况我的,可以帮我问问吗...
·
我与上海xx科技有限公司有合同涉嫌诈骗……我现已来上海青浦区
我与上海xx科技有限公司有合同涉贤诈骗……我现已来上海青浦区……但它的注册地也是假的(朱家角镇康业路9xx弄xx号)希望仲裁委员会帮我解除合...
·
“虚假出资、抽逃资金罪”是否适用公司在成立后
关于“虚假出资、抽逃资金罪”是否适用公司在成立后,变更注册资本,增资阶段?...
·
女方要求离婚。想争取三个孩抚养权
女方要求离婚。想争取三个孩抚养权....
·
因盗窃案刑事拘留具体情况暂不清楚
因盗窃案刑事拘留具体情况暂不清楚...
·
月薪转加班费内容怎么写
月薪转加班费内容怎么写 一、月薪转加班费内容怎么写 报日期:部门: 日期 姓名 工作内容和地点 实际加班时间 加班费 误餐费...
·
限期拆除属于行政处罚吗
限期拆除属于行政处罚吗?行政法规中的责令限期拆除,既是是行政处罚,又是行政强制命令(行政命令),是行政管理中一种纠错或法定强制行为。限期拆除...
·
哪些犯罪分子不适用缓刑
涉嫌犯罪,如果在法院审理阶段能进行有效辩护,争取到缓刑,对犯罪嫌疑人整个家庭的影响也能减到最小。但是争取缓刑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那么,哪些...
·
最高法国有土地使用权相关司法解释
最高法国有土地使用权相关司法解释 土地一直以来都是人们关注的重点,随着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加速,关于土地使用权的各种纠纷也层出不穷。有因为拆迁...
·
户主死亡土地使用权有谁?
一、户主死亡土地使用权有谁? 户主去世的,在本次承包期限内,其法定第一序位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可以继承使用该承包地。如果子女户口...
·
怎么对超时加班工资计算
怎么对超时加班工资计算根据法律中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每天的工作时间为8个小时,但有些时候可能单位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其实也就是要求员工加班...
·
怎样认定侵犯肖像权的行为?
怎样认定侵犯肖像权的行为?在现代商业社会,随着大众传媒的日益普及、商业广告的日益发展,肖像权的商业利用已经成为一种发展趋势。那么,到底什么是...
·
童工工伤可以鉴定吗?
低于法律规定的劳动年龄就参加工作的人,我们一般称为童工。有些用人单位为了降低成本,聘用童工为自己服务。那么童工工伤可以鉴定吗?童工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机构:
·
江苏省看守所
·
南京市建邺区看守所
·
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区分局
·
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
·
南京市秦淮区律师
·
南京市栖霞区检察院
·
南京市人民检察院
·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律师热线
律师在线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57岁+
18013892489
王庆磊 律师
法学学士 43岁+
13057670467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5年+ 50岁+
13305191148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杨晗璐 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推荐内容
文章搜索
按照标题搜索
按照内容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