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律师快报

拖欠销售分成案件起诉状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起诉状
原告:南京w某某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被告:合肥xxx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原告与被告2018年4月11日签订的《咨询营销业务总代理协议书》于2020年5月21日解除;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销售分成355833.48元;
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返还原告会议推广费用60000元;
4.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上述两项费用的逾期利息(以415833.48元为基数,自2020年5月29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解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
5.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委托律师出具律师函的费用1000元、聘请律师诉讼费用15000元、担保保函费用1000元、交通费、餐饮费暂定1301.17元,共计18301.17元;
6.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18年4月11,原告与被告签订《咨询营销业务总代理协议书》,约定合作期间自2018年4月11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止,由被告负责推广原告的《w某某书法》,被告与第三方第一次签约的销售金额,原告和被告各得50%,所有签约获得的金额均由第三方直接付款给被告,并由被告定期将分成支付给原告www.njlawyer.cn
现被告拖欠原告2019年10月、11月、12月3个月的销售分成共计355833.48元,另有原告未参加的会议推广费用共6万元未返还给原告,原告多次催要未果南京律师网
被告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约,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南京律师网

上一篇:特许经营合同案件代理词
下一篇:借款案件民事起诉状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 ·抵押的国有划拨土地法院能否强制执行?
      抵押的国有划拨土地法院能否强制执行?...

  • ·张律师:有问题需要咨询您,方便时请回电13961798386
      张律师:有问题需要咨询您,方便时请回电13961798386...

  • ·好心帮忙 出了意外事故 要赔50万
      一对夫妻,请朋友帮忙办事,在半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结果那对夫妻,老公当场死亡。老婆受伤。车是朋友开的。车主是那个死者老婆的,朋友该负什么责认,...

  • ·辞职批了又反悔,我在**家的专柜做促销员
      我在**家的专柜做促销员,我9月30号辞职的,批了,11月20号起招了一个人来顶我,然后11月底公司把我的退场证明和新员工的入场证明都传了过...

  • ·侵權損害賠償,請問本人母親為香港人
      請問本人母親為香港人,於內地不小心遭人撞傷,請問若從香港至內地委託律師是否可向加害人請求此委託來回期間之車資或機票錢呢?其餘如醫療費、停工損...

  • ·别人的车在我名下,请问怎样注销
      几年前我亲戚买车落户在我名下,现在两家互不来往,请问怎样注销...

  • ·近亲结婚已经领了结婚证,女方不愿意想离婚,该如何离婚
      近亲结婚已经领了结婚证,女方不愿意想离婚,该如何离婚,如何妥善处理亲属之间的关系...

  • ·尊敬的律师先生您好,我向您请教一个关于公司败类偷窥客户个人隐
      尊敬的律师先生您好,我向您请教一个关于公司败类偷窥客户个人隐私方面的问题。
    我长期以来察觉到自己和家人的微信 QQ聊天内容...




  • ·什么是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
      什么是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 ·他项权抵押是什么意思?
      他项权抵押是什么意思?他项权是我国特有的概念,其全称是他项权利,是指在土地、房屋、森林(林木)、交通运输工具等不动产和动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以...

  • ·一、临聘教师能随时辞职吗?
      一、临聘教师能随时辞职吗?不能随时辞职,临聘教师离职分三种情况处理: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 ·立案后法院多久开庭时间?
      立案后法院多久开庭时间?按照法律规定,法院采取简易程序审理的(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立案后5天内必须送达对方当事人,给对方当事人15日答辩期,...

  • ·非法集资3000万如何认定?
      近年来,非法集资案发生率大幅上升,涉及的行业领域也越来越多。国家法律重拳出击,打击非法集资毫不留情,快准狠,切实保障人民与国家财产安全。在非...

  • ·夫妻离婚时债务怎么分配的
      一,夫妻离婚时债务怎么分配的一对夫妻要离婚的话,是必须到我国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的,并且要对婚姻共同的财产和债务进行一个具体的计算,并且在...

  • ·配偶还是写夫妻共同财产吗?
      配偶还是写夫妻共同财产吗?配偶还是写夫妻共同财产,只要是还存在着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那么就应当是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除非说在结婚过程当中或者...

  • ·夫妻离婚财产都是平均分吗?
      夫妻离婚财产都是平均分吗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


  • 相关法律机构:
    ·南京军区政治部看守所
    ·南京市第五看守所
    ·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区分局
    ·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区分局
    ·苏州市虎丘区律师
    ·南京市高淳区检察院
    ·南京市江宁区检察院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桥林法庭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律师热线


     律师在线


    推荐内容
     文章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