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网站首页
咨询中心
服务领域
律师团队
法律顾问
私人律师
法律知识
成功案例
联系我们
·
首页
>
律师快报
南京合伙协议纠纷律师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南京合伙协议纠纷律师
对于女性职工来说,在工作时面临的一个不可避免的问题就是孕期的到来,怀孕对于工作的影响可以说是相当大的,虽然现在的《劳动法》对于女性职工在孕期的规定,但还是仍存在一些需要面对的现实问题,今天我们主要给您介绍一下关于职工在哺乳期的问题,整理一些关于哺乳期结束合同到期是如何规定的资料。一、哺乳期间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顺延至哺乳期结束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第42条第4款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买卖合同是实践合同吗?有哪些注意事项?一、买卖合同是实践合同吗?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成立的合同
www.njlawyer.cn
。而买卖合同却并没有交付标的物的具体要求,因此,买卖合同不是实践合同
南京律师网
。二、买卖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1、商品质量条款未约定或约定不明合同中对于交易的对象——合同的标的物的质量一般应该有个明确的约定,包括标的物的质量标准、质量异议期限以及法定的鉴定检验机构。如果没有明确的约.
借款合同能不能口头约定根据《合同法》规定,自然人之间借款可以是口头协议方式
南京律师网
。口头协议的最大弊端是发生纠纷时无法举证,除非对方承认借贷事实或者您有其他证据证明,否则难以确认双方借贷关系的存在。民间借贷最好还是签订书面形式的借款合同
南京律师网
。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民间借贷大多以“借据”、“欠条”、“借条”等形式进行,这也是简易借款协议一.
资产质押合同注意事项一、资产质押合同注意事项1、要仔细查看质押动产的原始发票首先应仔细查看质押动产的原始发票是否属于正式票据,以进一步核实动产的产权归属问题。正规的销售发票应有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章,同时应记录该设备销货单位的名称、地址、电话号码。2、要仔细了解质押动产的性质对于动产性质的审查,重点是要查看该动产究竟是属于通用还是专用的
南京律师网
。一般情况下,如果对方提供动产质押物的价值充分的话,应尽量选用通用的动产作为质押,这主要是考虑到一旦借.
。
上一篇: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板桥法庭
下一篇:
南京市看守所会见律师_南京市各区看守所拘留律师会见费用、程序、手续和规定等
事发地:
*
<--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
*
<--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
责任书已经出来了,我三他七,我是交强险,他是全险,他修车的费用还用我出吗还用我出
责任书已经出来了,我三他七,我是交强险,他是全险,请问一下他修车的费用还用我出吗divclass="w990mamt20...
·
无结婚证和准生证罚款,我是湖北赤壁的老婆是四川的
我是湖北赤壁的老婆是四川的。我没到结婚年龄,但是老婆到了。没结婚证,准生证。生孩子罚款多少。第一胎...
·
今天去了一家公司面试,成功之后让交450元的饭补,并签了一份一个月的试用期合同,
您可以报警处理。...
·
我想离婚,他是上门女婿,该怎么办?
今年27岁,刚生有一女。满7个月了,他住在我家,结婚时彩礼才1万,现在在我家开店,还有贷款没有还?...
·
我想知道我老公在不在田各庄房山区看守所
我想知道我老公在不在田各庄房山区看守所?...
·
结婚快三生了个女儿七个月,老公游手好闲,现提出离婚他家不同意。我该怎么办
...
·
我单位以企业改制为名前后十年不缴职工养老保险,并少发生活费低
我单位以企业改制为名前后十年不缴职工养老保险,并少发生活费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办理退休时企业以最低缴费标准补缴,但审核退休工资时各年缴...
·
没有转诊证明农合不能报销百分之二十吗
没有转诊证明农合不能报销百分之二十吗...
·
现在出轨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怎样的?
现在人们生活压力大,夫妻离婚的情况也比较常见,其中因为一方出轨而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不在少数。在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除了争夺孩子抚养权外...
·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量刑的标准是什么
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量刑的标准是什么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
·
一般借款只需要写借条吗?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
·
精神病犯人关押可以单独执行吗?
精神病犯人关押可以单独执行吗?先关押,然后做鉴定,鉴定结果为精神病的,释放。执行机关要在指定的专业精神病院对病犯进行精神病会诊鉴定,达到保外...
·
结婚证没有满一年可以离婚吗
结婚证没有满一年可以离婚吗可以。无论结婚多久都可以离婚,只要双方存在法律上的婚姻关系,双方自愿或者符合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就可以提出离婚。但是提...
·
怎么收集医生故意伤害罪的证据?
怎么收集医生故意伤害罪的证据? 一、怎么收集医生故意伤害罪的证据? 1、故意伤害案中的被害人陈述,要反映出犯罪嫌疑人故意伤害犯意方面的言...
·
法定代理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法定代理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一、法定代理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定代理终止: (一)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打架轻伤误诊应该怎样办理
一、处理误诊有哪些方法 1、协商。 医患双方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协议书,可以办理公证或律师见证,并报卫生行政...
相关法律机构:
·
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
·
南京市高淳区看守所
·
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区分局
·
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区分局
·
太仓律师
·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
·
南京市人民检察院
·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洪蓝法庭
律师热线
律师在线
杨晗璐 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王庆磊 律师
法学学士 43岁+
13057670467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57岁+
18013892489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5年+ 50岁+
13305191148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推荐内容
文章搜索
按照标题搜索
按照内容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