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保险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保险


南京保险律师

  南京保险律师解决保险纠纷,提供保险法律咨询保险保险等诉讼和仲裁法律服务。

南京保险律师
手机电话: *
您的姓名: *

 ·重复保险的构成条件
 ·人寿保险
 ·汽车保险变更可否拒赔
 ·保险拒赔的情形
 ·与汽车有关的保险概念
 ·人寿保险理赔流程及时效
            人寿保险理赔流程        1、如果发生保险事故,您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将相关的资料由自己或委托他人送到保险公司(参见理赔所需单证)。          2、...


 ·保险条款约定不明的处理
        合同法是以意思自治、平等协商为基本原则的,但为了促进交易活动的标准化、便捷化,减少缔约时间,我国法律允许格式条款的存在。所谓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所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保险条款即属典型的格式条款。  由于格式条款具有“单方事先决定”的性质,其普遍使用容易产生不公平的结果,一方很容易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把不公平的条款强加给对方。法律为平衡合同双方的利益关系,通...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基本流程
            出现交通事故后首先要做的是及时报案。出了交通事故除了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外,还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一方面让保险公司知道投保人出了交通事故,另一方面也可以向保险公司咨询如何处理、保护现场,保险公司会教车友如何向对方索要事故证明等。          车主在理赔时的...


 ·保险理赔中财产损失的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的部分无效;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以下简称财险条款)第十三条进一步具体规定了保险标的发生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情况各自的赔偿方法:(1)全部损失(略);(2)部分损失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保险价值时...


 ·财产保险索赔常识

 ·人寿保险理赔流程及时效

 ·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中的法律常识

 ·汽车保险变更可否拒赔

 ·重复保险的构成条件

 ·签收保单的注意事项

 ·人身保险中的常见问题

 ·人身保险合同的基本分类

 ·汽车保险理赔步骤

南京保险律师法律咨询电话:025-84110110(微信)
<{{onlinenewm}}>>>南京保险律师法律咨询电话:025-84110110(微信)

保险相关:人身保险汽车保险财产保险保险常识保险理赔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咨询中心.|.收费标准.|.联系方法
©Copyright 1995
南京保险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