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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A制项下利用网络平台发起的自助游中各参与人的责任与义务之认定
 ·共饮参与人对其他共饮者的责任
 ·小孩在学校受伤的赔偿责任。
 ·伤残鉴定须认准标准
 ·借车给他人,发生事故,车主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相约游泳致人死亡,邀约者是否承担责任
 ·侵权案件中被侵权人死亡,赔偿项目是否包括其家属交通费及食宿费
 ·精神赔偿金的适用原则
 ·精神损害赔偿如何计算
 ·校园伤害事故侵权纠纷案件中举证责任倒置
 ·楼上漏水,楼下被淹,如何维权
        1、首先应当保护现场,并进行证据固定。例如拍照、录像录音等证据收集。2、进行协商,可先找小区物业或社区,让他们给出意见,或让他们去找楼上的邻居,进行协商修补。3、若协商不成,请有评估资质的企业,如价格认证中心等,到现场进行评估。等待有关手续完备后,再向法院起诉为妥。《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


 ·南京地区人体伤残程度 司法鉴定作业指导书
        宁司鉴协[2014]04号关于印发《南京地区人体伤残程度司法鉴定作业指导书》的通知各位理事、各会员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南京地区司法鉴定机构对人体伤残鉴定的适用范围、实施程序、评定原则、鉴定时机、鉴定标准的适用要求、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中对部分损伤评定的特别规定及所引用条款、附则使用的具体要求,确保鉴定意见科学公正。经市司法鉴定协会法医临床专业委员会研究讨论,集体审议通过,现将《南京地区人体...


 ·《民法典》施行后侵权责任归责原则4
        公平责任原则的适用情形91.一般情形。《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条:“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92.因自然原因引起险情的紧急避险致害补偿。《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二款:“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93.见义勇为受到损害后的补偿。《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


 ·AA制项下利用网络平台发起的自助游中各参与人的责任与义务之认
        通过网络交友平台相约开展的户外自助游活动,参与人之间相互平等,不具有管理或被管理的行政隶属关系,而是一种自助、自我管理的关系,形成一个临时性、松散性的团队,各行为人之间具有相互照顾和注意义务,但此种义务是有限的,各参与者均应对自身的安全承担最高注意义务。


 ·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物业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


 ·人身伤害赔偿数额计算
        侵害人致伤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侵害人致人残疾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赔偿残疾者的生活补助费、生活自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以及残疾者致残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侵害人致死亡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死者生前...


 ·代人看管的财物丢失,是否赔偿?
            代人看管财物,结果财物不幸被偷。如果你对财物的遗失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则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即使你对财物的失存在重大过错,用人单位也不能要求你全部赔偿。律师认为,首先,受公司指派外出学习,保管财物是受领队的安排,该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在履行职务行为过程中因劳动者对财物保管不善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虽然此类案件不属于劳动者提供劳动、用...


 ·雇工致人损害案雇主赔偿后可以向雇员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雇主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如何承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这条司法解释对雇员在从事雇...


 ·相约游泳致人死亡,邀约者是否承担责任
        相约游泳致人溺亡,即使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游泳行为的危险性也应当有充分的预见和认识,因此受害者自身应承担主要责任。游泳的提议者、主动邀约者有过错的,应当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父母作为监护人,未严格履行自己的监护职责,也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争吵中情绪激动导致死亡,应该由谁承担责任?
          林某与刘某某口角争吵,突然林某晕倒,派出所及在场人员立即将林某送往医院,因病情突然严重,终因医治无效死亡。医院对其下发了死亡确诊书。林某家人很伤心,认为是刘某某的行为导致妻子高血压突发脑溢血死亡,责任应该由刘某某承担,就死亡赔偿问题未能与列某协商成功,一纸诉状将列某告上法庭,要求刘某某承担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刘某某因殴打林某,派出所因...


 ·侵权案件中被侵权人死亡,赔偿项目是否包括其家属交通费及食宿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版)》第十七条第三项受害人死亡...


 ·共饮参与人对其他共饮者的责任
        在大多数情况下,一个人是否参与饮酒,以及饮酒的多少,都是出于他的自愿。而饮酒导致的危险,不仅是针对饮酒人自身安全,往往也可能针对社会公共安全。由于共饮人实施饮酒在先行为,产生一种在后的保护义务,即共饮人之间对相互的人身安全应当负有合理注意义务,包括相互提醒、劝告、通知、协助、照顾等义务,以减少安全风险。如果共饮者疏于履行这种义务,则存在客观上的过失,应当对其他共饮人的人身损害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物品受损,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吗
        可以认定为精神损害,能否获赔须结合具体情形判断。实践中,经常出现一方以具有人格纪念意义的物品(如相片、手镯、信件等)被另一方损害为由,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对此,主张方的依据往往是2020年修正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他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的规定,而...


 ·国家赔偿的申请流程
        赔偿请求人提出申请,然后由赔偿义务机关受理申请,接着赔偿义务机关向财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财政部门受理后,向赔偿请求人支付国家赔偿。    1、赔偿请求人提出申请    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如实记录,赔偿请求人签字确认。  &#...


 ·诉讼时效如何确定?
        因产品存在缺陷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其他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计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计算。


 ·工伤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如单位已经发给伤残补偿金,伤残赔偿金本身具有精神抚慰金的性质,一般不重复支持。但是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酌情考虑.


 ·拒绝环境保护行政部门检查或者弄虚作假的如何处理?
        排放环境噪声的单位违反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行使环境噪声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机构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行使环境噪声监督管理权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可以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


 ·被男友泄露隐私,究竟是侵犯名誉权还是隐私权
        名誉权是自然人和法人就其自身属性和价值所获得的社会评价,享有的保护和维护的人格权。而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侵害名誉权与侵害隐私权最大的差别在于,前者主要表现为侮辱、诽谤,后者多为未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披露事实。恋人之间要注意保护自身隐私,处理经济纠纷亦要守法。即便感情难以为继,也倡导和平理性分手,不应通过...


 ·用人单位对员工财产安全保障义务
        用人单位对员工安全保障义务应从侵权行为的角度来分析,因此在用人单位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承担上,也遵从侵权行为案件的审理思路。  (一)关于归责原则。在性质上,用人单位对员工的安全保障义务属于积极的注意义务,用人单位对安全保障义务的违法是对注意义务的违法,故在归责原则上应适用过错原则,即在用人单位没有履行其应尽义务的前提下,才能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非一旦损害结果发生,用人单位就必定要承...


 ·《民法典》施行后侵权责任归责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情形65.一般情形。《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66.监护人责任的一般情形。《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


 ·请求赔偿精神损失的情形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在下列几种情况下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1、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


 ·银行卡被盗刷由谁承担法律责任?
        合同双方应该按照法律和合同的规定,享有各自的权利履行各自的义务,合同当事人应当对因一方或双方未尽到应尽的义务而产生的不利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储蓄合同中,银行应该承担向持卡人提供达到足够安全的交易系统,即银行应保证其服务场所、系统设备的安全适用,足以保障储户信息、密码等信息数据的安全,在储户的信息、密码等信息数据被窃取之后,银行也要能够采取足够的措施保障储户资金安全,谨慎的审核取款人身份。持卡...


 ·人身损害护理依赖程度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31147-2014人身损害护理依赖程度评定Assessmentofthelevelofnursingdependencyforthepersonalinjury2014-09-03发布2015-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室内财物被盗,物业是否承担责任?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2条规定,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也就主,物业服务企业从事物业管理的依据是业主与其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双方均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何一方没有尽到应尽的义务,均要承担违约赔偿责任。《物...


 ·残疾赔偿金计算年限届满后仍然生存,能否继续请求赔偿义务人支付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2022年修正)第12条第1款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实践中,人民法院根据该规定确定的赔偿义务期间届满后,赔偿权利人仍然可能继续生存。如果赔偿权利人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参照《人身损害...


 ·当事人一方以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物品受损而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是否应

 ·劳务关系中人身损害赔偿的责任问题

 ·相约游泳致人死亡,邀约者是否承担责任

 ·行为违法但不构成犯罪而被羁押国家应否赔偿?

 ·在什么情况下,电力设施产权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争吵中情绪激动导致死亡,应该由谁承担责任?

 ·校园伤害事故侵权纠纷案件中责任认定

 ·一次性了结赔偿协议如显失公平,可以撤销

 ·过错推定原则的适用情形

 ·楼下饮食店的排出的油烟进入我家房内,如何索赔?

 ·孩子在学校、幼儿园发生事故责任该由谁承担

 ·侵害生命健康权民事上应承担哪些责任?

 ·精神损害赔偿如何计算

 ·其他赔偿义务主体应否承担精神损害抚慰金

 ·交通事故受害方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民法典》施行后侵权责任归责原则4

 ·如何区分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

 ·小孩在学校受伤的赔偿责任。

 ·人身伤害赔偿数额计算

 ·国家赔偿的申请流程

 ·夜间进行禁止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如何处理?

 ·死亡赔偿金能否视为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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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相关:人身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环境污染赔偿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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