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施工承包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施工承包


南京施工承包律师

  南京施工承包律师解决施工承包纠纷,提供施工承包法律咨询工程总包分包、劳务分包、施工承包等诉讼和仲裁法律服务。

南京施工承包律师
手机电话: *
您的姓名: *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与相邻关系区别有哪些?
 ·关于建筑合同违约金上限的司法解释
 ·如今可能因为要修建一些新的建筑,从而遮挡了周围已有建筑的采光
 ·如何区分建筑物所有权?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具体内容
 ·农村违章建筑强制拆除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拆迁违章建筑是否能获得补偿
 ·建筑企业合同管理方法有什么?
 ·建筑法律有哪些?
 ·建筑公司资质挂靠属于非法行为
 ·哪些行为属于违法实施分包活动?
        《合同法》第272条规定,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本条还和《建筑法》第29条同时规定,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招标投标法》第30条、第48条规定了非关键性工程的分包。3.5形式要件缺陷。A、未采用书面分包合同;B、分包合同过于简单。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将违法实施分包活...


 ·违章建筑拆迁赔偿吗?
        违章建筑拆迁赔偿吗?违章建筑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建筑法》和《村庄和集镇建设管理条例》等的规定建设的房屋及其设施。违章建筑主要包括: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擅自将临时建筑建设成为永久性的建筑。首先,在拆迁补偿中要注意区分违章建筑和建筑使用的材料。...


 ·工人受伤,挂靠的包工头、开发商都推卸责任,可以起诉他们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工人受伤的,雇佣他工作的包工头,首先要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


 ·建筑承包合同模板怎么写?
        建筑承包合同模板怎么写?现在社会中,越来越多的建筑工程开始列入城市发展进程中,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也被广泛地被需求着,合同双方都需要通过这一纸条约来确保各自的利益不受损害,但是还是有很多人不知道这个合同究竟包含有哪些内容,那么就请让我们给您介绍一下下面这个承包合同模板吧。工程承包协议书甲方:乙方:合同签订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


 ·建筑类分公司能签订合同吗?
        建筑类分公司能签订合同吗?可以的;第一、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建筑企业分公司经登记后,可以合法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包括对外签订施工合同。无论分公司是否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相关的民事活动,最终总公司都必须“兜底”承担责任。1、《民法总则》第七十四条:“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


 ·建筑租赁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多久?
        建筑租赁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多久?建筑器材租赁合同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最长时效二十年,延付、拒付租金时效是一年。《民法通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


 ·违章建筑强制拆除程序有哪些?
        违章建筑强制拆除程序有哪些?1、案件受理登记2、现场勘察记录3、签发《停工(核查)通知书》(应注明:A、上述行为书面说明;B、本人身份证明材料;C、房屋相关材料)。4、填写《案件立案审批表》(签承办人意见及依据,然后交领导审批同意后做调查笔录)。5、做《调查询问笔录》(相关说明:A、这个日期那一天不确定,要看当事人配合情况决定。B、做现堪和笔录时,首先亮明身份,由两人以上执法...


 ·建筑材料购销合同范本
        建筑材料购销合同范本建筑材料购销合同甲方(需方):法定代表人:甲方公司地址:甲方施工地址:乙方(供方):法定代表人:乙方公司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材料购买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产品的名称规格单价数量及其它:编号产品或原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单价(张/元)需量备注...


 ·建筑招投标流程是怎样的
        建筑招投标流程是怎样的建筑工程招标是建设单位进行对外寻找承包单位的一种方式,一般的大型工程项目都会选择用这种方式进行招标。为了保证竞争公平公正的原则,招标方会根据国家规定的法律方式进行公开选取。那么根据相关规定建筑招投标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就来一起了解一下吧。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流程:(一)招标公开招标应当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当通过报刊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应当载明下列...


 ·建筑业发展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建筑
        建筑业发展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规范》 ,影响着建筑工程的质量及整体效果,也影响着人们的生活品质,人们愈发感觉到《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规范》制定的重要性,也不断对它进行探究。接下来,我们围绕《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规范》为您做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修编《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规范》的目的是贯彻国家和政府主管部门有关法规政策,总结我国二十年来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管理方...


 ·建筑公司法人的风险都包括哪些情形
        建筑公司法人的风险都包括哪些情形您在生活中,不管被赋予什么样的角色,其实不同的社会职位都有享有不同的权利,同时也有相应的义务和责任,这都是相互的。担任公司的法人代表自然也是如此,在我国的公司法和民法总则当中都对公司法人有着相关的要求。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建筑公司法人的风险都包括哪些情形?一、建筑公司法人的风险都包括哪些情形?我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五条规定了六种情况: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经营范围从...


 ·建筑法律顾问服务内容有哪些?
        建筑法律顾问服务内容有哪些?1.工程招投标(项目谈判)阶段1.1协助企业调查拟承包工程的承包人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履约能力及其他状况,避免企业遭受承包人履约不能的商业风险。1.2企业以非招投标方式发包工程的,就企业以此种方式发包工程的合法性提供法律建议或意见、参与项目缔约谈判并提出法律建议或意见,协助企业起草、审查、修改发包合同。1.3企业通过投标方式发包工程的,协助企业审查...


 ·建筑企业总公司签订合同分公司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建筑企业总公司签订合同分公司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建筑企业总公司签订合同分公司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分公司是无法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的。我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分公司签的合同总公司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分公司可以独立对外签合同。分公司以其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时,基于...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哪些权利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哪些权利根据《民法典》规定,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了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一是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即业主对建筑物内属于自己所有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门可以直接占有、使用,实现居住或者经营的目的;也可以依法出租、出借,获取收益和增进与他人感情;还可以用来抵押贷款或出售给他人。二是对建筑区划内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即每个业主在法律对所有权未作特殊规定的情形下,对专有部分以外...


 ·建筑公司改制办法规定的改制流程是怎样的?
        无论是何种类型的企业,在满足改制条件之后,就可以按照既定的规定,向当地的工伤管理机构,提出改制请求。若是建筑类型的企业,则需要按照建筑公司改制办法规定的流程、原则办理相关的手续,在改制工作完成后,需要采取合适的方式进行公布。一、建筑公司改制办法规定的改制流程是怎样的?第一、拟订总体改组方案。一般由企业会同聘请的具有改组和主承销商经验的证券公司(改组的财务顾问)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依据有关法规政策...


 ·使用面积与建筑面积的区别
        使用面积与建筑面积的区别很多人搞不清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的区别,在买房时稀里糊涂就交了款签了字,回头一测量,发觉房屋和想象中的面积不符,觉得自己上当受骗找开发商时,对方却有你白纸黑字的签名,只能不了了之。与其搞得如此不愉快,不如提前做好功课,搞清楚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的含义。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其中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使用面积和套内墙体面积及阳台面积组成。所以说...


 ·随着建筑行业的飞快发展,建筑行业的合同签约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
        随着建筑行业的飞快发展,建筑行业的合同签约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但由于建筑合同的解约处置失误引发了许多纠纷案件,也给企业带来了大量的损失。其中建设工程纠纷发包方对于工程纠纷能否解除合同,下文就建设工程纠纷发包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做出了详细的解释。一、解除合同的条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一些条件的出现会导致合同当事人解除合同,《解释》中对于解除合同的条件及其法律后果作出了进一步的规定。1、...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本质和特征是什么?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本质和特征是什么?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本质和特征是对于住宅和内部的部分享有专有的权利这一特征,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1、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客体具有整体性。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建筑在整体的建筑物上区域所有的所有权形式。2、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具有多样性。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由专有权、共...


 ·建筑模板购销合同怎么写?范本是怎样的?
        建筑模板购销合同怎么写?范本是怎样的?建筑模板购销合同书甲方:(供货方)乙方:(购货方)乙方因建筑需要,向甲方购买建筑模板等专业材料,根据国家《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135条、141条、115条等《买卖合同》法律条款,本着友好合作及互惠互利精神,遵守诚实守信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双方务必遵守。一、甲方供给乙方上列规格、价格、等级的专用材料,质量与市场上同规格相同,合同履行地为。...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起诉原告的特征是什么?
        一、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起诉原告的特征是什么?1、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客体具有整体性。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建筑在整体的建筑物上区域所有的所有权形式。2、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具有多样性。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由专有权、共有权和管理权(成员权)三个部分组成。3、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本身具有统一性。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不是权力的组合,而是一个独立、统一、整体的权利。4、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专有...


 ·什么是违章建筑
        什么是违章建筑“有证合法,无证违法”,是行政机关认定违章建筑的通常做法,房屋作为国人最重要的财产之一,如此简单、粗暴的被认定,进而丧失所有权利当然会招致很多不满。事实上,认定公民财产是否合法,必须以法律为依据。例如《城乡规划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是违法建筑的认定机关,在认定过程中必须要考虑实体法的相关规定。违章建筑是指未取得拟建工程规划许可证(原址...


 ·建筑砂石购销合同包括什么内容?
        建筑砂石购销合同包括什么内容?建筑砂石购销合同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经甲、乙双方充分洽谈协商,甲方因工程建设的需要,向乙方购买沙石,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守。一、供货内容、地点及期限:1、交货地址:二、供货起止时间:三、供货单价...


 ·建筑安全责任书范本格式是什么?
        建筑安全责任书范本格式是什么任何工程在施工过程当中,施工人员的安全应该是放在首位的,其次才应该是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所以有些施工队为了防止人为的原因,造成一些不必要的安全事故,会要求员工和公司签订安全责任书。一般我国建筑行业所有的建筑安全责任书范本格式基本上都是大同小异的。建筑安全责任书范本格式是什么?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和所有工程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人身及财产安全,明确每个施工人员安全责任,特...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哪些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之种类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哪些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之种类,依各国实务和立法,计有以下三种1、纵割式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它是指在纵割式区分所有建筑物上所成立的区分所有权。纵割式区分所有建筑物是指将一般连栋式和双并式等分间所有的建筑物纵切为数户的建筑物。这种形态之区分所有建筑物,各区分所有人之间的共用部分极为单纯,除共同壁、梁、柱外,屋顶、楼梯、外廊都是分开的,外围壁、梁、柱外,屋顶、楼梯、走廊都是分开的,外围...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共同管理权范围有哪些?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共同管理权范围有哪些?共有部分是建筑物区分所有的核心重要问题。根据各国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共有部分范围包括:1)专有部分以外的其他部分,如门厅、电梯、走廊、屋顶、地下室。2)不属于专有部分的附属建筑物:①建筑物的附属物,如给水排水设备、供电设备、空调设备、各种配备线等;②建筑物的附属设备,如天井、水塔、游泳池、停车场、建筑物外的照明设备等。中国建设部1989年11月21日发布的《...


 ·建筑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建筑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一、建筑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根据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界定,建筑安全事故分为特大、重大、较大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施工单位必须在事故发生1小时内向县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汇报,并做好相关的救援工作。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


 ·违章建筑定义是怎样的

 ·建筑企业违法分包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建筑物拆除合同的范本的内容是怎样的?

 ·违法建筑行政强拆程序是什么

 ·未登记的无证建筑可以直接按违章建筑强拆吗?

 ·最新《建筑法》全文有哪些

 ·建筑合同违约赔偿金如何计算

 ·怎么确定定建设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人

 ·建筑公司法律风险有哪些?

 ·城市中的城管能强拆违法建筑吗

 ·五证二书;二、建筑面积;三、使用面积;四、公摊面

 ·建筑公司法人职责是什么?

 ·建筑公司法人的责任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违法建筑什么部门有权拆除

 ·建筑合同违约怎么赔偿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构成部分

 ·我国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哪些

 ·建筑分公司哪些合同有效?

 ·建筑公司法人的风险都包括哪些情形

 ·国家赔偿建筑物标准是怎样的?

 ·违章建筑能强拆吗?

南京施工承包律师法律咨询电话:025-84110110(微信)
<{{onlinenewm}}>>>南京施工承包律师法律咨询电话:025-84110110(微信)

施工承包相关:工程总包分包劳务分包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咨询中心.|.收费标准.|.联系方法
©Copyright 1995
南京施工承包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