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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合同协议 婚姻房产 交通医疗 劳动赔偿 股权 投资融资 知识产权 国际贸易 海商海事 刑事辩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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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10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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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跟我丈夫~07年7月份在他打算来海南经营物流公司开始认识~从他物流公司开始第一天~我在帮他们上班然后开始恋爱关系!!07年12月份~办理结婚证~还在帮他打里公司~~直到2011年3月份~!在这段期间里面~男方跟我家亲戚朋友借款一共有3万人民币~没有借据~!还欠外债~具体多少我一概不清不楚~这些债怎么欠的,钱都用在某些方面,我也不明不白~!08年1月份怀有双胞胎~6月份自动流产~10月份又怀上做了人流!身体开始出现问题~一直治疗没有好转~期间我就在海南男方物流公司上班~男方在顺德公司上班~直到~2010年12月份男方出轨~!第三者也有婚姻~目前他们正在顺德公司同居~~完全公开相称对方为老公老婆~~~!我想办理离婚,并且追究男方的债务,还有精神赔偿~劳动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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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积分:12634 | ![]() 第一,可以追要债务,但债权人是具体借给他钱的人,并且要提供相关证据。 第二,主张他与他人同居需要有证据,如果确实有证据证明则离婚时可以要求赔偿 |
![]() ![]() 积分:48551 | ![]() 无过错方可以在分割财产中适当多分 外债如有证据证明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不属于共同债务 |
![]() ![]() 积分:23326 | ![]() 收集证据,起诉到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