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人事 > 劳动仲裁>>公休假的加班工资要怎么计算
公休假的加班工资要怎么计算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公休假的加班工资要怎么计算公休假与法定节假日不同,虽然都是劳动者休息休假的时间,但若是在公休假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话,此时加班费的计算标准与法定节假日的计算标准还是有所差异的。那具体来说公休假的加班工资要怎么计算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公休假的加班工...

  公休假的加班工资要怎么计算

公休假与法定节假日不同,虽然都是劳动者休息休假的时间,但若是在公休假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话,此时加班费的计算标准与法定节假日的计算标准还是有所差异的。那具体来说公休假的加班工资要怎么计算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公休假的加班工资要怎么计算

公休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即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即10月4日、5日、7日、8日),首先应当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工资200%支付加班工资。

计算公式如下:

公休日加班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天×加班天数×200%

若加班时间比较零散,则按小时工资计算:

法定休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天÷8小时×加班小时数×200%

二、怎样计算加班工资

1、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

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

按照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和《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第44第1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44第3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3、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加班费的计算。

一般情况下,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不需要支付加班费。但是应当注意,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工作的,仍然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费。

4 、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加班费计算。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若用人单位需要在周末安排员工加班的话,此时需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不过要是之后单位又安排进行了补休的,则此时就可以不用支付加班工资。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公休假的加班工资要怎么计算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为别人作担保,债务人无法偿还,担保人是否全部债务要清尝
·未婚生子需要交多少的社会抚养费?
·你好,我媳妇在单位工作五了,五险一金齐全,一直没断过,刚生了小孩儿,但是单位不给报销生育险,怎么
·我是陕西旬阳县人前五年跟景阳一个小老板在延安干活,工程结束给
·您好,我想向您咨询一下,我在劳务公司交了元的面试保证金,现在离约好面试的时间还有一段时间,
·夫妻一方多年末归,另一方想离婚怎么办理?
·我是结婚前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房子还没下来房产证,我跟房东签的购房协议这样需要我
·银行卡及手机被盗,手机短信里有银行卡密码,网银查询显示存款全
·因公外出,出了交通事故,公司是否有权要我个人承担所有
·我与宿迁点击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了58同城的会员合同,但是他
·集体所有制土地 房屋拆迁赔偿
·上班期间,在收银台被客人打了三个耳光,肚子踢了一脚,医院检查没事,当事人还在头疼
·夫妻共同财产,我们已有两个小孩
·律师您好。请问欠钱不还,你们能帮忙吗?谢谢!
·有事儿咨询一下
·妨害信用卡管理

■ 相关内容
·人民防空工程质量评定标准的验收程序是什么?
      人民防空工程质量评定标准的验收程序是什么我国的各项发展都在逐步的提升过程中,在工程中也是,不管是建筑工程,水利工程,还是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完工以后,国家对于工程质量的检验都有着相关的规定。在验收的时候,相关的部门会依据国家规定的程序进行验收。下面是我们为您整理......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是根据我国的建筑法和安全法制定的,安全管理对施工的环境,防护用品,操作行为的正确性等等做了一定的规定,其极大程度上保障了员工的人生安全,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内容有哪些呢?下面就让的我们为您解答。一、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检查制度......


·工期索赔的法规条款有哪些
      工期索赔的法规条款有哪些?房地产在我国发展是尤为快速的,也出现了很多对于工期中所产生费用的纠纷,一个完善的索赔机制和了解相关机制是施工单位必须了解的。那么工期索赔的法规条款有哪些?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内容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一、工期索赔有法可依的有哪些?......


·现实生活中,一些用人单位会以各种名目来克扣职工的工资,从法律
      现实生活中,一些用人单位会以各种名目来克扣职工的工资,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单位可以克扣职工工资吗?如果说答案并不是绝对的不可以或者是可以,那么对于单位克扣工资的行为怎么认定呢?我们马上为你解答这个问题。一、单位可以克扣职工工资吗国家劳动法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债务转移协议书的范本
      债务转移协议书的范本债务转移协议是指经债权人同意,由债务人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承担的协议。合法有效的债务转移协议书是债务转移成立的必要条件之一。下面,的我们为您提供了债务转移协议书的范本,供您参考,希望能够给您提供帮助。?债务转移协议书债务受让方:??????......

·合同中违约金的约定出现争议时如何解决
      合同中违约金的约定出现争议时如何解决1、约定违约金性质界定约定违约金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产物。当事人是否约定违约金及是约定具体违约金额还是约定违约计算方法法律原则上不加以禁止。但为稳定社会秩序,防范金融风险,违约金又要受到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的限制。因此,......

·一个土地使用证两家人用可以不可以?
      一个土地使用证两家人用可以不可以?一、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

·如何把握和处理好免予处罚的刑事案件
      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这是我国刑法免予刑事处罚的法律依据。根据刑法总则,规定,免予刑事处罚主......

·开发商为了能够顺利签订购房合同,都会在房屋认购书中约定购房定
      开发商为了能够顺利签订购房合同,都会在房屋认购书中约定购房定金,以此来约束购房者。但是,很多购房者在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时,却发现合同内容对自己极其不利。因此,很多购房者都想知道,签了房屋认购书一定要买房吗?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开发商为了能够顺利签订购房合同......

·合肥市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
      合肥市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在合肥市劳动仲裁案件时有发生,当事人向劳动仲裁单位申请劳动仲裁有很多的程序以及很多的注意事项,合肥市劳动仲裁程序比较复杂我们要详细的去了解,在此为您解释劳动仲裁的程序以及其他注意事项。一、合肥市劳动仲裁程序1、劳动争议发生(当事人......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
      目是不同的,那么交通事故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应该获得双重赔偿,但是索偿时要注意途径和方式,那么具体来说交通事故工伤如何索偿?本文就上述问题介绍如下。一、交通事故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1、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原则上由企业安排适当工......

·民事裁定书(中止或终结执行裁判文书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87    (××××)×执字第××号    ……(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人民法院(或本院)于××××年××月××日作出(××××)×××字第××号民事判决(或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于××××年×......

·试用期内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
      即使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也是可以辞退员工的。但出于对员工利益的保护,此时还是会要求单位在符合法定情形进行辞退。那么法律中规定的单位可以在试用期内辞退员工的情形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试用期内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是否......

·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塑料制品)
      目录    1)总则  2)注册资本  3)批准及注册  4)资本转让  5)董事会  6)总经理、副总经理  7)场地使用费  8)技术合作  9)采购及销售  10)利润  11)财务会计  12)外汇收支  13)税务  14)职工录用和奖励  15)工......

 
南京劳动仲裁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为别人作担保,债务人无法偿还,担保人是否全部债务要清尝
·未婚生子需要交多少的社会抚养费?
·你好,我媳妇在单位工作五了,五险一金齐全,一直没断过,刚生了小孩儿,但是单位不给报销生育险,怎么
·我是陕西旬阳县人前五年跟景阳一个小老板在延安干活,工程结束给
·您好,我想向您咨询一下,我在劳务公司交了元的面试保证金,现在离约好面试的时间还有一段时间,
·夫妻一方多年末归,另一方想离婚怎么办理?
·我是结婚前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房子还没下来房产证,我跟房东签的购房协议这样需要我
·银行卡及手机被盗,手机短信里有银行卡密码,网银查询显示存款全
·因公外出,出了交通事故,公司是否有权要我个人承担所有
·我与宿迁点击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了58同城的会员合同,但是他
·集体所有制土地 房屋拆迁赔偿
·上班期间,在收银台被客人打了三个耳光,肚子踢了一脚,医院检查没事,当事人还在头疼
·夫妻共同财产,我们已有两个小孩
·律师您好。请问欠钱不还,你们能帮忙吗?谢谢!
·有事儿咨询一下
·妨害信用卡管理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