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 劳动人事 > 劳动仲裁
劳动关系中的员工考勤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考勤记录是用人单位认定员工出勤情况的凭证之一,也是计发员工劳动报酬、对旷工员工处理的依据之一,考勤记录能够作为证据使用必须具有原始性、唯一性和真实性。

  原始性是指考勤表不是誊写、复制的,而是当时的考勤原件。

  唯一性是指考勤所记载的内容明确,不会产生歧义。

  真实性是指考勤记录经过本人的签字认可。

  考勤是被普遍采用的一种管理制度,然而由于经营方式、管理模式和水平、考勤人员素质、考勤设备参差不齐等原因,在处理劳动纠纷中能够作为证据使用的考勤资料却很少,尤其是迟到、早退、请假、旷工的考勤没有及时得到被考勤者的确认,处理因此而发生的报酬纠纷、处罚纠纷、解除劳动合同纠纷时,劳动者提出疑问或否认,用人单位没有别的资料证明职工迟到、早退、请假、旷工的事实,考勤资料就没有证明力,用人单位以考勤为依据做出的处罚、处理决定就不能得到支持,用人单位就要承担败诉的结果。因此,要想提高考勤资料的证明力,就必须要求考勤员认真、仔细做好考勤工作,及时将考勤情况特别是非正常出勤的考勤交与被考勤人签字确认。2022-12-14 20:46:05

延伸阅读:
·劳动仲裁中的主体
      第一种,是劳动者的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和劳动关系相一致的情况。这也是在正常情况下,劳动用工机制健康发展、良性循环的模式和必然。在这里,只要用人单位具有法人资格,则无论何种劳动争议案由,该用人单位均毫无疑问地具有民事诉讼主体......

·劳动仲裁的管辖原则
      劳动仲裁管辖争议是劳动争议常碰到的一个问题。   一、地域管辖   又称地区管辖,以行政区域作为确定劳动仲裁管辖范围的标准。地域管辖又分为三种:   1、一般地域管辖:指按照发......

·兼职引发的劳动争议
      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因企业职工流动等问题发生劳动争议是否受理的复函》中规定:“企业的科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可以在其他单位业余兼职(即从事第二职业),并签订聘用合同”。劳动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

·申请仲裁的程序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应先到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领取《申诉书》,按要求将申诉人、被诉人的自然情况填写清楚,同时将申诉请求、事实与理由表述明白。除提交《申诉书》正本外,还应按被诉人......

·劳动仲裁的被诉人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条之规定,所谓劳动争议是指企业与职工之间因劳动权利义务而发生的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只能受理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劳动争议。按此规定,私人包工负责人由于不具备企业的主体资格因而不......

·集体合同争议案件中的诉讼主体如何判断?
·发包人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是否对劳动者的工伤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用工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退工标准如何把握?
·因用人单位原因未订立或未续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承担何种法定责任?

推荐阅读:

[xoYu_PAGE]

 
南京律师热线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推荐专题
[xoYu_keyword]
 南京律师
推荐内容
 文章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