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律师快报

南京市玄武区看守所更名为南京市第三看守所,市局直接管理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2018年6月5日上午,南京市公安局举行市第三看守所揭牌仪式。
为进一步优化全市公安监管场所资源配置,南京市玄武区看守所划归南京市公安局直接管辖,更名为南京市第三看守所,由监管支队负责具体管理www.njlawyer.cn

南京市第三看守所划归市局直接管辖后,第三市看守所将参照市看守所、市第二看守所的羁押管理模式,除承担原有羁押任务外,同时分担部分重刑犯以及全市其它监所因容量限制被分流对象的羁押监管任务,羁押任务将更重,管理要求也将更高南京律师网
第三看守所定位为特大看守所,未来押量将达到千人左右,要围绕监管职能新定位,加大安防设施建设力度,在硬件标准化、管理专业化、队伍规范化等方面有序推进。
南京市公安局等领导共同为南京市第三看守所揭牌南京律师网。市监管支队有关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活动。



★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
律师热线:13951899110(看守所会见、申请取保候审、从轻缓刑辩护)

南京市第三看守所第3至第8监区关押条件达标改造项目(略),包括对监所楼、食堂、宿舍楼、室外道路、围墙及停车场等改造工程(略),具体(略)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南京律师网



南京市第三看守所是羁押被依法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人、被告人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此外看守所因工作需要,经主管.、处长批准,并经人民法院同意,对个别余刑在一年以上的已决犯,可以留在看守所执行。


★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
律师热线:13951899110(看守所会见、申请取保候审、从轻缓刑辩护)

南京市第三看守所规模:位于余粮村的看守所占地50亩、总建筑面积约1.55万平方米,投入使用后的第三看守所设备先进,安全系数在 的区级看守所中处于Y某某位置南京律师网。所内建有宽大的放风场和家属会见室,室外花草遍地,绿树成荫,为在押人员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改造环境。



上一篇:南京刑事辩护律师成功辩护一起贪污案从轻处罚
下一篇:南京市第二看守所通知:不再接受在押人员家属送(寄)任何物品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 ·镇江润州法院审结镇江市首例盗掘古墓葬案
      日前,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该起镇江首例盗掘古墓葬案,并当庭宣判。
     
      2007年...

  • ·再别人不知道的情况下花了别人1万多块钱当天进派出所就
      再别人不知道的情况下花了别人1万多块钱当天进派出所就把钱还完了会不会坐牢...

  • ·寻人启事,男友突然失联,我来自于马来西亚
      我和我男友是远距离恋*。 我男友在7月15日搭亚航晚间班机从马来西亚飞回广州。 在7月17号晚上, 他跟我微信...

  • ·您好我想请问一下现在上海热带风暴是准备出售还是怎么处理?
      您好 我想请问一下现在上海热带风暴是准备出售还是怎么处理?...

  • ·消费维权,我是苏州的,我是苏州的,在A花了一万五千多订了窗帘,
      我是苏州的,在A花了一万五千多订了窗帘,安装当天就发现窗帘上有破洞,结果安装人员把窗帘带了回去,我们当天就去交涉,他们同意另选布料,重做,但...

  • ·律师,您好!我想问一下,新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算是按住院日期算,还是按出院日期算?
      ...

  • ·劳务公司未经我同意私自调岗,没有调令。还有几年没于我签合同,
      劳务公司未经我同意私自调岗,没有调令。还有几年没于我签合同,同意调解说补尝金最多十二年,平均工资为社保基数乘以十二年,我1998年工作到20...

  • ·伪造签名按手印,领取偿金和窃取公司胶权,如何报案
      伪造签名按手印,领取偿金和窃取公司胶权,如何报案...




  • ·起诉状离婚分割债权的内容是什么
      起诉状离婚分割债权的内容是什么1、法院在离婚案件中没有处理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有权向法院起诉夫妻要求承担共同还债的责任;2、就婚姻关系存续期...

  • ·故意伤害罪已经和解怎么判决?
      故意伤害罪已经和解怎么判决?故意伤害罪已经和解会不予处罚或者减轻处罚,具体还是要看故意伤害的程度。如果程度很轻的话,是有可能不追究的。也就是...

  • ·工程质保金的规定是什么?
      工程质保金的规定是什么? 工程质量的保证能够给我们国家的发展,人民的生活都带来相应的保证。所以,国家对于工程质量的要求很高。并且国家为了保...

  • ·征地补偿费用程序苏州的规定是怎样的?
      征地补偿费用程序苏州的规定是怎样的? 现在很多苏州城里人都羡慕农村人,因为其持有土地,在遇到征地拆迁的时候可以分到一笔不菲的补偿款。具体金...

  • ·刑九司法解释挪用公款的详细规定是什么
      实际上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也是非常的特殊的,刑法修正案九当中专门的针对挪用公款进行了全方面的完善,生活中很多人在此之前对于挪用公款还是存在着...

  • ·什么是滥用职权罪?
      什么是滥用职权罪? 一、滥用职权罪的概念: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

  • ·不予逮捕是否可以监视居住
      一、不予逮捕是否可以监视居住没逮捕是可以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是一种强制措施。依新刑事诉讼法第75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

  • ·诈骗罪成立条件有哪些 诈骗多少钱构成犯罪
      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从这个角...


  • 相关法律机构:
    ·南京市浦口区看守所
    ·南京市高淳区看守所
    ·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区分局
    ·江苏省公安厅
    ·昆山律师
    ·南京市建邺区检察院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
     
    律师热线


     律师在线


    推荐内容
     文章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