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土地使用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土地使用


南京土地使用律师

  南京土地使用律师解决土地使用纠纷,提供土地使用法律咨询土地划拨、土地出让、土地征收、土地转让、土地承包、土地使用等诉讼和仲裁法律服务。

南京土地使用律师
手机电话: *
您的姓名: *

 ·农村宅基地权属争议找哪个部门处理?
 ·河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内容?
 ·土地使用权证书办理程序是什么?
 ·商用土地使用权多少年?
 ·农民开荒的地被征收能拿到补偿吗?
 ·商品房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合法吗?
 ·潍坊市征地补偿政策是什么?
 ·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期怎么办?
 ·公司注册地址被占用该怎么解决以及如何认定
 ·非农业户口的农村宅基地如何确权?
 ·房地产未进行网签备案买卖协议是否有效?
        房地产未进行网签备案买卖协议是否有效?未进行网签房屋买卖协议仍然有效。网签是房屋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到房地产相关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在网上予以公布,用户可以根据网签号对合同进行查询。网签是为了让房地产交易更加透明化,防止“一房多卖”的情况发生。《房屋买卖协议》系买方、卖方及中介三方签订的书面合同,其上有三方的签字盖章,协议具备房屋坐落、价格、付款方式、交房手续、履行期限、中介费用等主要条款,合同已...


 ·房子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很重要的。可是各地的房价居高不下。
        房子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很重要的。可是各地的房价居高不下。对于很多普通老百姓来说,想要购买一套商品房是很不容易的事情,国家为了解决您的住房问题,特推出了安置房政策。如果您在生活中购买了安置房,很多人对于在我国买安置房可以公证吗的问题都不太清楚。我们将为您做出介绍。一、在我国买安置房可以公证吗?安置房买卖根据自身情况,可以自行决定是否需要公证,但实际中大多数时候是没有公证的,因为公证是比较...


 ·土地使用权属于财产吗
        土地使用权属于财产吗一、土地使用权属于财产吗?属于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当按照取得时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确认为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合并计算其成本,而仍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分别进行摊销和提取折旧。但下列情况除外:(1)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


 ·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程序
        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程序相信您对于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都有一定了解,可能没接触过,但也有所耳闻。国家对土地的管理是非常的严格的,必须按照严格的法律规定获得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拥有了土地使用权证才意味着您获得了土地使用权,但是具体的该如何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可以到本文进行了解。一、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程序1、受理申请材料2、审核材料3、校准登记4、颁发证书二、没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危害...


 ·农村宅基地审批多少钱一平方?
        一、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二、农村宅基地申请的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户为单位申请农村宅基地:1、村集体组织成员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分户后父母亲身边须有一个子女),分户后需要建住宅又无宅基...


 ·面对城市化的进程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土地开始被征用,以满足城
        面对城市化的进程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土地开始被征用,以满足城市的发展。那么,面对房屋被拆毁的,首当其冲的便是该如何补偿自己所受的损失这个问题。下面,我们就来谈谈浙江省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一些内容。一、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部分)1、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其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所需经...


 ·个人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我国的土地虽然属于国家或者是集体经济所有的,但是根据司法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在获得之后,就可以根据自己的医院决定是否将土地进行质押,我国法律规定的个人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条件是什么呢?一、个人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条件是什么?土地、房产在银行押着,叫抵押。如果要办理土地抵押的话,大部分银行是需要你事先找一家有资格的土地价格评估所对要抵押的土地进行价格评估。然后将土...


 ·重婚罪的应由哪个部门管一般是需要去当地人民法院去起诉
        重婚罪的应由哪个部门管一般是需要去当地人民法院去起诉。关于重婚案件的管辖分工,1979年1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出的《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曾将重婚案件列为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的刑事案件,规定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后又发布补充规定如下:1、对于由被害人提出控告的重婚案件,仍按1979年12月15日发出的《关于执行刑事...


 ·律师365征地拆迁律师团:农村违章建筑强制拆除程序
        征地拆迁律师团:农村违章建筑强制拆除程序  违法建筑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那么农村违法建筑强拆有哪些程序呢?  今天,征地拆迁律师团给您整理了农村违法建筑强制拆迁的程序,请您阅读了解。  违章建筑拆除程序一般是由行政机关经调查取证,确认建筑物违章后,对违章搭建人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停止违法建设行为。搭...


 ·没有经过征地程序就征用,真的合法吗?
        没有经过征地程序就征用,真的合法吗?征收土地时没有经过法定的程序就征收的,土地征收行为是不合法的,被征收人是有权拒绝土地征收的,如果强制征收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


 ·商铺有土地使用证的作用是什么
        商铺有土地使用证的作用是什么商铺出租的过程当中,受租方肯定是只有双方签订的商铺承租合同的。至于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话,一般是房东依法办理的证件。对于土地使用证的所有者来说,商铺有土地使用证的话,在将来所体现出来的作用就是非常关键的。因为本身国有土地使用证对于我国公民来说,就是非常重要的证件。那么,商铺有土地使用证的作用是什么呢?一、商铺有土地使用证的作用是什么?土地使用证是非常重要的物权,不按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条例内容是什么?
        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条例内容是什么?尽管现在城市化越来越重,农村还是存在的。农村土地是如何管理的呢?承包制作为一种时下很重要的管理模式又是如何实施?承包制应该是一种集合您力量,共同管理土地的一种手段,比单干更有竞争力。今天我们就“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条例内容”进行相关介绍。一、《土地承包法实施细则》土地流转服务第十五条乡镇政府成立土地流转领导小组。实行乡镇长负责制,统筹辖区内土地流转工...


 ·目前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中,通常有以下五种付款方式:
        目前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中,通常有以下五种付款方式:一、定金全部房款先预付一部分定金,然后在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当天或之后某一天,支付全部房款。优点:几乎没有,适合于资金比较多而且不在乎交易安全的买房人。缺点:一次性支付全部房款后,所有对交易安全的希望将全部寄托在出售方(开发商)的道德自律上,难以对其进行有效制约。这种情况一般出现在期房预售中。如果买房人不需贷款而选择用自有资金付款...


 ·有房产证宅基地怎么立遗嘱?
        一、有房产证宅基地怎么立遗嘱?有房产证宅基地,应当根据遗嘱人的意愿,对宅基地上的房产进行遗嘱处理,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可是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不是一般的财产,而是特殊的财产。首先因为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它必须因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取得,因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失去而失去,不产生在不同农民个体之间的流转,即不可以继承。第二,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主要是为了保障每户...


 ·划拨土地使用证过户可以吗?
        划拨土地使用证过户可以吗?一、划拨土地使用证过户可以吗?划拨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但是需要通过当地人民政府的审批,另外就是在转让之前需要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十一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除符合本规定第十二条所列的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情形外,应当由...


 ·农村土地使用证的用途有哪些?
        农村土地使用证的用途有哪些?农村土地使用证也就是农村地区的农村合法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凭证。我们知道,在城镇地区,土地使用证可以证明个人和单位对土地的使用权,同时,个人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房屋过户等手续的办理中都需要用到土地使用证。那农村土地使用证的用途有哪些?我们通过以下文章详细说明。一、按约定或规定用途使用土地。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


 ·国有土地使用转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转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一、国有土地使用转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国有土地使用转让的法律规定是需要履行一定的转让的手续,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并不直接使用土地,而是由具体单位和个人来使用。因此,国有土地使用权具有重大意义。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流程如下:单位用地转让1、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


 ·国有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国有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国有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事实上,我国所有土地都是国有土地,国有土地到期后自然也就有了两种处理方法,第一种是续期,第二种是不续期。虚期后可继续使用该土地,但若是选择不续期,则该土地所有权直接收归政府,用作他途。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届满后,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在一般情况下,政府应批准续期使用。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子女可以继承父辈农村的宅基地吗?
        一、子女可以继承父辈农村的宅基地吗?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条规定,农村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的所有权是归属于农村集体组织,而不是归属于农民,农民朋友只能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和资格权。与此同时《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中也提到: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从而我们可以得知,农村宅基地原则上是不可以继承的。因为宅基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是分开的,所有权...


 ·聊城许营镇征地补偿具体有多少?
        聊城许营镇征地补偿具体有多少?山东省柳城市近来经济发展十分迅速,征地活动的也开展的很活跃。征地对于生活在当地的百姓来说是一件息息相关的大事。征地就意味着征地补偿,涉及到了相关的金额,政府就会进行相关的规定。有许营镇的读者就好奇,聊城许营镇征地补偿具体有多少?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来了解下吧。(一)征地补偿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


 ·常州钟楼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常州钟楼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随着常州市的建设不断进行,政府也开始进行征地以保证建设用地的供应充足,保证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政府在进行土地征收时需要给被征收人一定的补偿,那么常州钟楼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呢?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常州钟楼征地补偿标准1、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区域土地价值,全市划分为一、二类地区,执行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1...


 ·房地产抵押手续怎么办
        房地产抵押手续怎么办(一)首先,以房地产作为债务的担保,抵押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房地产抵押合同,并且应当规范,比如:1、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2、主债权的种类、数额;3、抵押房地产的处所、名称、状况、建筑面积、用地面积等;4、抵押房地产的价值;5、抵押房地产的占用管理人、占用管理方式、占用管理责任以及意外损毁、灭失的责任;6、抵押期限;7、抵押权灭失的条件;8、违约责任;9...


 ·重庆合川铁路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重庆合川铁路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国家需要征收的土地越来越多,这些土地征收的范围也是非常广的,除了住宅区,农田被征收之外,高速公路的征地也是多种多样的,您在了解征地之时,要了解的东西就非常的多,弄清楚这些之后,就可以避免非常多不必要的纠纷。而最新的重庆合川铁路征地补偿新标准2017是怎样的,现在就带您了解。按照重庆市的规定重庆合川铁路征地补偿新标准2017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一)土地补偿费...


 ·宅基地和承包地互换后怎么确权?
        1.已办理重新发包手续和宅基地过户手续这种情况基本上就不存在什么土地纠纷了,你们双方只需要各自拿着互换后取得的承包权证和宅基地证去办理农村承包土地确权和宅基地确权就可以了,申请通过后,会对土地进行实际测绘,走完法定的确权流程之后,就可以领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不动产权证》了。2.私下里互换,没有走法律互换程序这个情况就要复杂许多。但是在农村地区却是普遍存在的。(1)双方同意...


 ·在我国法院拍卖土地使用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我国法院拍卖土地使用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及时有效的查封  不论土地使用权被抵押与否,在法院依法处置前,都应进行查封,这是执行的基础。  所谓及时,是指在债务人尚未来得及对其土地使用权进行处分前查封。只要没有进行诉前保全或诉讼保全,那么,在执行程序开始就应该对已经掌握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查封。否则,债务人为了逃避执行,极有可能将土地使用权出租、变卖或对其他债务进行抵押,这将造成执行...


 ·只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子能卖吗?
        二手房的交易一般需要两证,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虽然部分地区已经施行了不动产权登记证,实现了双证合一。那么只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子能卖吗?为了避免买卖房屋交易时产生的各种纠纷,最好是先办理房产证后再进行买卖交易。律图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只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子需要补办房产证。这样的房子买卖时以后容易产生房产纠纷,买主的转让、继承、过户都存在困难。而且,从交易流程来看,先办理房产登记,再办理土地使用权...


 ·宜宾市征地拆迁赔偿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农村土地使用物基变更程序是怎样的?

 ·四川征地补偿费标准的内容有哪些

 ·最新的个人土地租赁合同范本

 ·母亲的宅基地可继承吗?

 ·哪些情形属于强征土地,遇到强征应该怎么办?

 ·2023年外地的违章怎么处理

 ·林地、林木座落四至,树种面积:

 ·非法征用土地罪既遂量刑处罚标准是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农民可以补偿多少钱一亩?

 ·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作为遗产的林地使用权转让的要求有哪些?

 ·南京市浦口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在我国起诉离婚到什么地方办理?

 ·侵犯个人土地权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所有权的区别是什么?

 ·已有宅基地再继承父母宅基地可以吗?

 ·民事诉讼地域管辖的规定有哪些

 ·我国法院土地使用权纠纷是否可以判决

 ·被侵犯土地使用权时该怎么办?

 ·死亡人不享受征地补偿吗?

 ·征地补偿费用程序苏州的规定是怎样的?

南京土地使用律师法律咨询电话:025-84110110(微信)
<{{onlinenewm}}>>>南京土地使用律师法律咨询电话:025-84110110(微信)

土地使用相关:土地划拨土地出让土地征收土地转让土地承包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咨询中心.|.收费标准.|.联系方法
©Copyright 1995
南京土地使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