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人事 > 劳动仲裁>>劳务合同到期继续留用不续签可以吗
劳务合同到期继续留用不续签可以吗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劳务合同到期继续留用不续签可以吗当你在一个公司表现良好时,你可能会在合同到期后继续留用在那个公司。但是因为合同到期所以之前的合同已经没有办法保护你的相关权益了,那么问题就来了劳务合同到期继续留用不续签的情况下该怎么办呢?让我们根据下面的相关条例了解下吧。劳动合...

  劳务合同到期继续留用不续签可以吗当你在一个公司表现良好时,你可能会在合同到期后继续留用在那个公司。但是因为合同到期所以之前的合同已经没有办法保护你的相关权益了,那么问题就来了劳务合同到期继续留用不续签的情况下该怎么办呢?让我们根据下面的相关条例了解下吧。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没有续签,劳动者还在继续工作,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要求,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从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工资。  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作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若劳动者无过错情况下,用人单位属于违规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部办公厅关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要求经济补偿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6]181号)中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并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劳动者因要求经济补偿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如果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并依据《劳动法》第九十八条、《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6]481号)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的有关规定处理”。原劳动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3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以上就是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做出的关于劳务合同到期继续留用不续签该怎么办的具体的解释及说明。生活中当我们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时,双方都有意愿继续将合同执行时一定要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即使没签用人单位后受到处罚,但是对于你今后的工作氛围也是不好的。



劳务合同到期继续留用不续签可以吗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抗诉申请书怎么写?
·去年有打架案底,前几天又打架被拘留了,请问能保释吗?如果不能
·我们公司托我工资,我该怎么办,能找劳动局san
·协议后有了新证据如何保护权益
·我之前弄了个网贷尊享贷pp显示审核通过没有放款成功算
·亲戚说有个朋友在北京京东放贷那里上班,我就把四万块钱给亲戚交给他朋友了,每个00元的利息01
·保险合同解除能全额退款吗,
·您好,个人把保证金打到中铁十九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没有中标,
·哺乳期内被辞退,可以得到怎样的赔偿和怎么维权
·我是网上结识的陌生朋友,通过微信聊天说黄金价格会上涨可以通过买期权赚点零花钱,我告诉他自己一点不懂,
·一婚没离婚,就改嫁了有几个小孩,前夫不同意离婚,现在小孩上不
·地下六合彩受法律制裁吗?
·离婚协议怎么写,怀孕期间离婚肚子里的孩子生出来跟谁
·房屋能得到补偿吗,1987年县里出的临建批复
·利用微信軟體偷取本人帳戶資料散播各種侮辱本人和老公的話和圖
·离婚后孩子可以随母姓吗?

■ 相关内容
·工伤认定笔录一般都记载哪些内容?
      职工在上班过程中遇到安全事故,导致人身伤害的,可以通过单位申请工伤认定。一般情况下,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负责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行政部门受理后,通常会对职工进行讯问,并形成工伤认定笔录,并做备案。那么工伤认定笔录一般都记载哪些内容?下面请看我们是怎么说的。一、工......


·劳动合同中的变岗变薪有哪些规定?
      公司一旦陷入经济危机的话,公司资金的周转问题就会变得十分困难,很多公司想用一种最简单的方式,来改变这种情况就是变岗变薪,那么到底劳动合同中的变岗变薪有哪些规定呢,一般如果是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就会很清楚,但是也有部分人不清楚,下面就由我们来告诉您。一、调岗调薪有......


·试用期是否要签劳动合同
      有的人可能并不了解法律中的规定,因此将试用期与转正之后的期间分开来看,认为只有在转正之后,单位才会跟自己签劳动合同,而试用期签的一般是试用期合同。那究竟在试用期内是否要签劳动合同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试用期是否要签劳动合同一方面,《劳动......


·钢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最新版内容有哪些
      钢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最新版内容有哪些在我国的建筑过程中,钢结构作为一种建筑结构类型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对于之后的工程建设影响十分重大。所以钢结构工程质量的问题不可小趋,需要我们特别关注。我国也制定了钢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标准,我们将为您介绍钢结构工程质量......


·居间合同一个人签订无效吗?居间合同样本是怎样的
      居间合同一个人签订无效吗?居间合同样本是怎样的一、居间合同一个人签订无效吗?合同具有相对性,因此签订合同必须是双方,只有一个人是不能签订居间合同的。二、居间合同的样本居间合同的样本甲方(委托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乙方(居间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工伤认定申请晚了还可以报销吗?
      对于从事设备加工、高温冶炼等岗位的员工,遭遇安全事故的概率还是有的。员工受伤后,应该尽快的要求企业为其办理工伤认定手续。按照规定,企业办理工伤认定的,要在工伤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提出。那么工伤认定申请晚了还可以报销吗?我们来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一、工伤认定......

·借钱不还诉讼时效是多久
      借钱不还诉讼时效是多久在对方借钱不还的情况下,我们建议最好还是尽快向法院提起诉讼,避免超过规定的诉讼时效时间,不受法律的保护。那么借钱不还诉讼时效是多久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借钱不还诉讼时效是多久自你第一次主张债权被据开始算起,但是最长不能超过借款日起2......

·土方工程的内容有哪些
      土方工程的内容有哪些根据基础和土质以及现场出土等条件,要合理确定开挖顺序,然后再分段分层平均下挖。一、开挖各种浅基础,如不放坡时,应先沿灰线直边切出槽边的轮廓线。二、开挖各种槽坑;1、浅条形基础。一般粘性土可自上而下分层开挖,每层深度以60cm为宜,从开挖端部......

·现在醉驾驾驶机动车的,会处罚款和吊销驾驶证,那么机动车范围内
      现在醉驾驾驶机动车的,会处罚款和吊销驾驶证,那么机动车范围内到底包不包括摩托车呢,很多人对这个概念不是很清楚,其实摩托车不能简单的归在机动车里面,要把它单独列出来,那么醉驾骑摩托车什么后果呢,下面就由我们来告诉您。 骑摩托车醉驾,会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如何确定二手房年龄?
      房产证上的日期只能反映房屋所有权人实际取得该物业产权的日期,如果是二手房,有些已经转手了两至三次,所以最后看到的这本房产证上记载的发证日期可能远远超出房屋实际的建成日期。另外,根据土地使用权证上显示的截至日期可以推断出该房屋是于1995年5月20日取得土地使用权,但开......

·无责车主理赔途径
      交通事故中无责车主有三种途径获得赔偿:          一是无责车主可以向全责方索赔;          二是根据保险法规定,无责方可直接向对方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流程是什么?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流程是什么?一、什么是医疗事故?1、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2、事故鉴......

·土地使用权撤销的程序
      土地使用权撤销的程序土地使用权的撤销也叫国有土地的撤销。在一些情况下,国家会把已经出让或者划拨的土地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收回。但是土地使用权撤销涉及很多方面的利益,如果处理不当就会使很多人的利益受损,所以这种情况很少见,但还是要了解一下这方面的知识,以防有需要......

·签订国内贸易合同的重点是什么,哪些情况会导致合同无效?
      签订国内贸易合同的重点是什么,哪些情况会导致合同无效?一、签订国内贸易合同的重点是什么?1、合同的基本条款要具备。合同的内容虽然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但一般包括,至少也要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

 
南京劳动仲裁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抗诉申请书怎么写?
·去年有打架案底,前几天又打架被拘留了,请问能保释吗?如果不能
·我们公司托我工资,我该怎么办,能找劳动局san
·协议后有了新证据如何保护权益
·我之前弄了个网贷尊享贷pp显示审核通过没有放款成功算
·亲戚说有个朋友在北京京东放贷那里上班,我就把四万块钱给亲戚交给他朋友了,每个00元的利息01
·保险合同解除能全额退款吗,
·您好,个人把保证金打到中铁十九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没有中标,
·哺乳期内被辞退,可以得到怎样的赔偿和怎么维权
·我是网上结识的陌生朋友,通过微信聊天说黄金价格会上涨可以通过买期权赚点零花钱,我告诉他自己一点不懂,
·一婚没离婚,就改嫁了有几个小孩,前夫不同意离婚,现在小孩上不
·地下六合彩受法律制裁吗?
·离婚协议怎么写,怀孕期间离婚肚子里的孩子生出来跟谁
·房屋能得到补偿吗,1987年县里出的临建批复
·利用微信軟體偷取本人帳戶資料散播各種侮辱本人和老公的話和圖
·离婚后孩子可以随母姓吗?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