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律师快报

返还财物案件代理词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员:
江苏DD律师事务所受原告王S某某的委托,指派本律师作为被告的代理人,接受代理后,本律师仔细询问了原告,并查阅本案的材料,现就本案发表代理意见如下:
一、吴廷羊是本案适格的被告
原告的父亲与被告,是朋友关系,且原告一直与被告叔侄相称,承诺书是被告书写交付给原告的,原告基于对被告的信任并未仔细查看,但通过庭审中,原告出示的被告向原告展示身份证的照片,且被告的身份信息是通过被告提供的身份证查询的结果,因此吴廷羊是本案适格的被告。
二、被告应当将兰房权证 所有权登记证书返还原告www.njlawyer.cn
被告2014年8月因经济困难借款,需要提供担保,请求原告帮助,原告将房本交付且提供了担保,被告向原告保证归还房本南京律师网。但被告一直拖延不履行。原告提交的保证书、社区证明、权属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均能证明案涉的房屋所有权登记证书系原告名下所有南京律师网。因此,被告将兰房权证(西固区)字第34xx7号所有权登记证书返还原告。南京律师网

上一篇:容留卖淫罪辩护词
下一篇:劳动仲裁代理词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 ·拆迁安置是什么?相关法律是什么规定的
      拆迁安置是什么?相关法律是什么规定的 ...

  • ·你好本溪有几个看守所?想查一下单位老板在哪个看守所刑拘。
      你好本溪有几个看守所?想查一下单位老板在哪个看守所刑拘。...

  • ·3月份的购货合同,因为膨胀螺丝有(下查)12*80的实际长度
      3月份的购货合同,因为膨胀螺丝有(下查)12*80的实际长度在12*70。我们是发给江苏的客户,然后他买给国外了。现在就是发过来律师函。客户...

  • ·关于试用期离职应提前几天提出?
      劳去者在试用期满之前7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不同意,问用人单位有没有权利扣除工资...

  •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家人被拘留情况,我是他的家属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被拘留情况,我是他的家属...

  • ·我原来是江苏**县农民,84分到土地承包权而且在乡办企业工作,90户籍所在地征用
      我原来是江苏**县农民,84分到土地承包权而且在乡办企业工作,90户籍所在地征用土地变为农转非户口,在该企业工作性质由亦工亦农性质变成合同制...

  • ·强*案,xx放走嫌疑人,有明显受贿及违法办案行为
      强*案,xx放走嫌疑人,有明显受贿及违法办案行为,怎么办?...

  • ·派出所给我打电话要求做笔录知道了买过的一家xx店售假被金额总额一千元左右 如何取
      派出所给我打电话要求做笔录知道了买过的一家xx店售假被抓金额总额一千元左右如何取得赔偿卖家已经被抓还可以起诉么?需要哪些证据?...




  • ·土地股权转让合作协议
      土地股权转让合作协议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以下简称...

  • ·集资诈骗罪和非法集资的区别是什么?
      提到非法集资,您可能觉得非法集资和集资诈骗是一回事。尽管非法集资和集资诈骗都会使当事人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但是法院在处理类似案件的时候,非法...

  • ·什么是拆迁主体资格?谁具备拆迁主体资格?
      什么是拆迁主体资格?谁具备拆迁主体资格? 一、什么是拆迁主体资格?谁具备拆迁主体资格? 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市、...

  • ·河北省征地补偿标准
      河北省征地补偿标准为了支持我国经济的发展,很多地方都会出现征地、拆迁的现象,但是很多人对征地补偿的标准是什么并不是很清楚。国家的征地补偿费用...

  • ·贩毒案由谁主审,谁审理贩毒案件
      贩毒案,顾名思义即毒品犯罪案件,它是指具有非法持有、走私、贩卖、运输等行为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毒品犯罪构成要件的罪行,因为毒品...

  • ·参与非法集资资金如何返还?
      非法集资,相信您对这个名词是有一定的了解的,非法集资,顾名思义是一个违法犯罪的 行为,集资就是筹集资金的意思,非法,就是某单位或者是个人通过...

  • ·打官司时间长吗,打官司要多长时间
      打官司时间长吗,打官司要多长时间有的人在打官司之前总会来咨询一下我们这样一个问题,打官司时间长吗?怎么说呢,针对不同的案件打官司花费的时间不...

  • ·一、用人单位没续签合同辞职随时离职可以吗?
      一、用人单位没续签合同辞职随时离职可以吗?是可以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


  • 相关法律机构:
    ·南京市第二拘留所
    ·江苏省看守所
    ·南京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
    ·南京市公安局新华分局
    ·云南律师
    ·南京市人民检察院
    ·南京市六合区检察院大厂分院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东山法庭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
     
    律师热线


     律师在线


    推荐内容
     文章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