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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债券应当载明的主要内容
 ·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申请的审批
 ·发行公司债券的程序
 ·不得再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
 ·不得再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
        (一)前一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的;  (二)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且仍处于继续状态的。


 ·公司债券应当载明的主要内容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必须在债券上载明公司名称、债券票面金额、利率、偿还期限等事项,并由董事长签名,公司盖章。


 ·公司债券存根簿应当载明的事项
        (一)发行记名公司债券的,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下列事项:1、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2、债券持有人取得债券的日期及债券的编号;3、债券总额,债券的票面金额,债券的利率,债券的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4、债券的发行日期。(二)发行无记名公司债券的,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债券总额、利率、偿还期限和方式、发行日期及债券的编号。


 ·公司债券的转让
        公司债券可以转让。转让公司债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  公司债券的转让价格由转让人与受让人约定。记名债券,由债券持有人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  记名债券的转让,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公司债券存根簿。  无记名债券,由债券持有人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将该债券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应当载明的主要事项

 ·公司债券存根簿应当载明的事项

 ·发行公司债券的程序

 ·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申请的审批

 ·不得再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

 ·公司债券的转让

 ·公司申请发行公司债券应提交的文件

 ·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公司债与公司债务的区别

 ·公司债券应当载明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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