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网站首页
律师团队
服务领域
法律顾问
私人律师
法律知识
成功案例
咨询中心
联系我们
·
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遗产继承
>>死亡赔偿金的分割
死亡赔偿金的分割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大
中
小
]
摘要: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
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
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
3.债权人可否对死亡赔偿金提出主张?由于死亡赔偿金不同于遗产,它具有人身专属性,即专属于受害人的近亲属,死者生前的债权人没有请求权,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赔偿金抵债。同理,赔偿义务人也不能以死者生前欠其债务为由扣除部分或全部赔偿金。
4.死亡赔偿金能否根据死者生前的遗嘱分配?遗嘱是自然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处分自己的财产,安排与此有关的事务,并于死亡后产生法律后果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因而遗嘱事实上也就是对遗产的处分行为。而死亡赔偿金并非死者的遗产,不能通过遗嘱的形式对其进行处分,只能按补偿原则在继承人之间适当分割。
<<事发地
*
<<手机号
*
■ 法律问答
·
张xx是不是在上海市青浦区看守所?听说今天放出来了!到现在也没有回来
·
吴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今年的婚姻法,离婚好不好离
·
如果有法医鉴定可以拘留吗
·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父母借钱给朋友公司,现在公司破产重
·
关于家庭离婚案,被告不到庭如何处理
·
律师好,我06年买了本村居民拆迁的安置房,当初以为有房产证下
·
我是一名中专生。我们学校从上个月开始每次进教学楼就搜学生的身。搜到手机就会被没收
·
民事经济纠纷,莫名其妙的被告
·
我于1953.5.4满60岁时去社保局办理退休。由于在这之前生了一场大病(有病历
·
因为疫情从法院判决到现在一直不能会见,判决书下来以后有三万的
·
入户门向外开影响里面人出行怎样解决好办法
·
我孩子生下来的时候还不到龄,没有出生证,又没有结婚证,这样可以给孩子上户吗上户吗
·
你们明天有人上班吗,我想咨询一下离婚的事
·
在杭州滨江区有一家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他们在网上推出了一个“
·
如果有人故意耽误你去医院治疗 ,错过了最佳治疗时间,是否负法律责任?san
·
山东的嫌疑人被关押在江都看守所,不知当地律师会见用《专用介绍
■ 相关内容
·
抚恤金是否可以继承
抚恤金又称抚恤费,是由国家或有关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发放给死者家属或伤残职工的费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职工,因公负伤被确定为残废、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的,有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应发给伤残职工抚恤金,直至伤残职工......
·
死亡赔偿金的分割
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 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
·
再婚可生育第二胎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区、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只有一个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
·
婚育假期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关于结婚的假期规定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满20周岁,男满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以上,男25周岁以上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
·
离婚时保险如何分割?
一、首先要明确几个概念:A保险费:保险费是指被投保人参加保险时,根据其投保时所订的保险费率,向保险人交付的费用。保险费由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构成。B保险金:是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进行给付的金额;或者当保险事故发生时,对物质损......
·
侵犯著作权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音像、计算机软件等作品,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未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音像制品,制作、出告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
·
婚前/婚后赠与房产应注意哪些问题?
1.以结婚为目的,房地产作为“彩礼”性质的,若婚约不成,赠与人有权要回房地产,但若是已婚,则不能收回。2.单纯将房地产作为“礼物”进行赠与的,一般不能擅自撤销赠与。3.过户之前,可撤销赠与。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
·
商品房有哪些公共面积需要分摊
商品房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包括:1、各产权户的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配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为整幢建筑服务的共有房屋和管理房屋。2、套(单元)与公共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不应分摊的......
·
原财产处分行为在破产清算程序中的效力
根据清算规则,清算组有权在解散清算范围内清理公司财产、处理公司未了结事务。在这个过程中,清算组会转让和处理相应的公司财产,履行清算前订立的合同甚至订立新的合同。对于这些法律行为的效力,破产清算程序是否给与重新评价? 为了更好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对于公司......
·
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多笔债务,财产不足以全部清偿时,债务清偿的顺序
1.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债务,应当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到期时间相同的,......
·
房屋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规定
售房人与受让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中应约定违约责任,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当依法赔偿。违约金的数额,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没有约定,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规定的标准确定违约金:&n......
·
故意犯罪的分类
一、故意犯罪的分类 故意犯罪分为直接故意犯罪和间接故意犯罪。 (一)直接故意犯罪 ......
·
检察院抗诉的决定
经过审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作出抗诉、不抗诉、向人民法院或者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的决定。其中,对于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经审查符合抗诉条件的,应当由检察长批准或者由检察委员会决定,作出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决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
·
法律尽职调查的注意事项
1、应当注意保持与委托人以及调查对象的良好沟通,以便将律师在调查过程所发现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方法及时反馈给客户。对于需要制作调查笔录的,应当亲自当面询问有关人员,以保证尽职调查工作的真实性。2、应当注意同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国有企业改制通常是由几个中介机......
南京遗产继承律师
南京律师
微信号
最新咨询
·
张xx是不是在上海市青浦区看守所?听说今天放出来了!到现在也没有回来
·
吴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今年的婚姻法,离婚好不好离
·
如果有法医鉴定可以拘留吗
·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父母借钱给朋友公司,现在公司破产重
·
关于家庭离婚案,被告不到庭如何处理
·
律师好,我06年买了本村居民拆迁的安置房,当初以为有房产证下
·
我是一名中专生。我们学校从上个月开始每次进教学楼就搜学生的身。搜到手机就会被没收
·
民事经济纠纷,莫名其妙的被告
·
我于1953.5.4满60岁时去社保局办理退休。由于在这之前生了一场大病(有病历
·
因为疫情从法院判决到现在一直不能会见,判决书下来以后有三万的
·
入户门向外开影响里面人出行怎样解决好办法
·
我孩子生下来的时候还不到龄,没有出生证,又没有结婚证,这样可以给孩子上户吗上户吗
·
你们明天有人上班吗,我想咨询一下离婚的事
·
在杭州滨江区有一家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他们在网上推出了一个“
·
如果有人故意耽误你去医院治疗 ,错过了最佳治疗时间,是否负法律责任?san
·
山东的嫌疑人被关押在江都看守所,不知当地律师会见用《专用介绍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