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律师快报

合同纠纷起诉状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起诉状
原告:安徽某某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一:南京某某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二:汤某某,男,汉族xx
被告三:鲁某某,男,汉族xx
被告四:李某某,男,汉族
被告五:Z某某,男,汉族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一支付原告货款161848元;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一赔偿原告逾期付款的违约损失,包括:逾期付款利息(以161848元为基数,自2022年7月1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律师费8000元,担保保函费用500元;
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二对上述货款及违约损失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4.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对上述货款及违约损失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5.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五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21年10月18日,原告与被告一签订《管道采购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一承建的工程供应工程所需的钢带增强螺纹管材料,供货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至2022年2月1日,具体供货时间、供货数量、单价以被告一书面通知为准,被告一预付订货金额的30%,发货时支付当批货款的70%,2022年春节前支付已供货金额的90%,余款于2022年6月30日前付清,且约定了如被告一逾期付款,原告有权追偿的日违约金为逾期付款金额的1%www.njlawyer.cn。2022年10月25日至2022年11月30日期间,原告按照被告一的要求供应了钢带增强螺纹管材料,双方进行对账后,确认被告一需支付原告货款共计463848元,被告一于2021年10月19日支付了220000元货款,于2022年1月30日支付了82000元货款,剩余161848元至今未付南京律师网
被告二系被告一的独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且受让了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转让的股权,应对被告一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在2021年12月10日之前系被告一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在原告与被告一签订合同后均将所持股权以0元转让给被告二,系恶意转让股权以逃避债务,应依法对被告一的债务承担责任南京律师网
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货款未果,特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南京律师网

上一篇:南京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下一篇:行政赔偿纠纷起诉状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 ·我舅舅被警察问讯的时候,打了警察怎么办?
      我舅舅和邻居发生了纠纷。于是邻居打了电话报警,警察问讯的时候,我舅舅打了警察一拳(不严重,没有伤),请问律师法院会怎么判,我们家该怎么办?...

  • ·离婚的话,可以单方面起诉吗
      离婚的话,可以单方面起诉吗...

  • ·实*工待遇差不签合同不给毕业
      实*工待遇差不签合同不给毕业...

  • ·你好,王律师,我是一位需要法律援助农民,我有一个案件需要咨询
      你好,王律师,我是一位需要法律援助农民,我有一个案件需要咨询你,希望你看到我的留言联系我...

  • ·我们能分得征地补偿款吗,我们村再分配土地补偿款时把所有的新增人口都排除在外
      我们村再分配土地补偿款时把所有的新增人口都排除在外,只给一点补偿,请问这合理吗?我们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别人欠钱不还,我想起诉
      别人欠钱不还,我想起诉...

  • ·和婚庆公司签订的合同未盖章但有法人签字,合同的公司名称与工商
      和婚庆公司签订的合同未盖章但有法人签字,合同的公司名称与工商注册的公司名称不一致,多了服务二字,请问合同是否生效?...

  • ·在广西省读书,学籍在广东省,我应该在回广东省参加中考?还是在广西省参加
      在广西省读书,学籍在广东省,我应该在回广东省参加中考?还是在广西省参加 ...




  • ·商标续展费用一般多少钱
      商标续展费用一般多少钱商标到期申请续展的话,也是需要交费。续展官费1000元,没有及时续费的情况下,宽展费再加上不等额度的代理费,续展费用在...

  •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起诉主体是谁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起诉主体是谁?1、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根据《婚姻法》规定,具体指:未成年人;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

  • ·合同纠纷诉讼时效多少年?
      合同纠纷诉讼时效多少年?一般的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为3年。由于合同的复杂性、地域性,因此,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

  • ·宣告婚姻无效时未起诉抚养权还可以重新起诉吗
      宣告婚姻无效时未起诉抚养权还可以重新起诉吗 一、宣告婚姻无效时未起诉抚养权还可以重新起诉吗? 宣告婚姻无效时未起诉抚养权是可以重新起诉的...

  • ·无证房产在执行程序中如何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无证房产依据协助执行文书办理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函》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执行程序中处置未办理初始...

  • ·当事人交通误工费怎么赔偿
      一,当事人交通误工费怎么赔偿具体应赔偿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

  • ·一、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补偿金如何计算?
      一、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补偿金如何计算?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

  • ·合同成立必须具备的条件
      合同成立当事人双方在平等的协商下对合同的内容达成一致,并签订的合同,就是合同成立。双方在合同上签了字,那么这份合同就产生了法律的效力。因为当...


  • 相关法律机构:
    ·江苏省看守所
    ·南京市第五看守所
    ·南京市公安局化学工业园区分局
    ·南京市公安局新华分局
    ·泰州市姜堰区律师
    ·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
    ·南京市六合区检察院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迈皋桥法庭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光华路办公区)
     
    律师热线


     律师在线


    推荐内容
     文章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