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立案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立案


南京立案律师

  南京立案律师解决立案纠纷,提供立案法律咨询立案立案等诉讼和仲裁法律服务。

南京立案律师
手机电话: *
您的姓名: *

 ·什么是立案
 ·立案监督
 ·立案的条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纪检察厅关于执行立案标准的请示答复
 ·公安局不立案怎么办
 ·立案的材料来源
        刑事立案材料,主要有以下几种来源:一、单位和个人的报案、举报刑事诉讼法84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报案,是指单位和个人将其在工作和生活中所发现的犯罪事实报告给公安司法机关。举报,是检举和揭发的总称。所谓举报,是指单位和个人向公安司法机关检举。揭发犯罪嫌疑人及其犯罪事实的行为。二、被害人或...


 ·公安部关于毒品案件立案标准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毒品案件立案标准的通知(发布时期:1988-07-1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  公安部《关于刑事侦察部门分管的刑事案件及其立案标准和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发[1979]182号文件)对毒品犯罪未规定具体立案标准,不利于有效地打击毒品犯罪活动。为此,我部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结合公安机关办理毒品案件的实际情况,并参照各地公安机关提出的意见,现对毒品案件的立案标准具体规定如下...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国土)管理局(厅),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土地管理局:《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已于1999年8月6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并于1999年9月16日起施行。现将《规定》中涉及土地违法方面的内容转发给你们,请在查处土地违法案件中,依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立案标准,做好案件移送工作。附件:《最高人民检...


 ·狱内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狱内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发布时期:2001-03-09) 第一条 为了及时打击狱内在押罪犯的又犯罪活动,确保监狱的安全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监狱》的有关规定,针对狱内又犯罪活动的特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监狱发现罪犯有下列犯罪情形的应当立案侦查:  (一)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煽动分裂国家案)。  (二)以造谣、诽谤或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什么是立案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纪检察厅关于执行立案标准的请示答复

 ·公安局不立案怎么办

 ·单位犯罪的立案条件

 ·立案的条件

 ·邮电通信案件立案标准

 ·审查立案材料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对立案材料的审查

 ·听到亲友被抓关押在看守所该怎么办?

 ·立案的材料来源

南京立案律师法律咨询电话:025-84110110(微信)
<{{onlinenewm}}>>>南京立案律师法律咨询电话:025-84110110(微信)

立案相关:管辖立案侦查公诉审判执行审判监督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咨询中心.|.收费标准.|.联系方法
©Copyright 1995
南京立案律师